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虹橋機場“10.11”事故發生之前,東航另一航班(MU5935昆明-大理)在9月20日就發生過一起嚴重事故征候,當時飛機在大理機場落地后直接就沖出了跑道。10月8日,民航局還就此對東航云南公司進行行政約見,并對當事機長、副駕駛和東航云南公司作出處理。
根據民航局公報,去年全年國內運輸航空僅發生嚴重事故征候8起(同比減少3起),而在今年不到一個月時間內,東航就“承包”了2起。這架勢還是很嚇人的。
“十三五”期間,國內將新增民用運輸機場50個以上,如何協調效率與安全的關系,保障公眾出行安全,更是一個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據稱這就是臨危決斷的東航A320機長何超。
我們不能指望,每一起事故中都有像A320機組這樣的力挽狂瀾的角色。在那驚險瞬間,實在有著太多不可控因素。比如說,當時還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盡管A320機組處理果斷,也無法躲過致命撞擊。特內里費空難發生時,荷航機長也試圖強行拉升以躲避對方,結果悲劇還是發生了,F在回顧虹橋機場這起事件,其實多少有以結果倒推的意味。
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嚴格遵照標準化操作程序,死守安全規范,這樣才能減少偶然性和不可控因素,提高航空運輸安全系數。這也是保持和延長航空運輸安全周期的根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