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海航控股發布公告,披露破產重整計劃細節,公司計劃通過債務轉移的方式進行整改,轉移的債務金額預計不少于約725億元。

早在1月29日,海航集團宣布破產重整,作為海航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之一,30日,海航控股同樣發布了被債權人申請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并表示公司正積極與股東及關聯方溝通,督促其盡快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未披露擔保等問題。
根據海航控股9日所發的《關于針對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自查報告的整改計劃的補充公告》,公司計劃對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需承擔責任的未披露擔保、需關注的資產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等通過債務轉移方式進行整改。
債務轉移方案細節顯示,公司重整申請被法院受理后,在重整計劃中,按同等比例將部分無救助性質的帶息普通債轉移至股東和關聯方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和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清償,轉移的債務金額預計不少于約725億元。
轉移比例=債務轉移總額/公司無救助性質的帶息普通債金額,重整計劃經法院裁定批準,并執行完畢后,上述違規事項即整改完畢。
海航控股方面表示:“為確保債務轉移方案切實可行,公司已經取得了海航集團金融機構總行/總部級債權人委員會多數債權人的支持意見”。
據了解,203家債委會成員單位債權人回復情況為:對債務轉移方案書面回函同意的債權人147家,占債委會中債權人總數的 66.82%,超過二分之一;代表債權總額占債委會債權總額的 81.24%,超過三分之二,符合《海航集團金融機構總行/總部級債權人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人數與金額多數決要求,解決方案已獲得債委會中多數債權人的支持與認可,具有可行性。
而股東和關聯方海航集團、海航航空集團,也向海航控股出具了關于通過代為清償債務方式解決合規問題的承諾函》,無條件、不可撤銷地承諾, 同意代公司清償與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需承擔責任的未披露擔保和需關注的資產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同等金額的負債。
針對未披露擔保,海航控股表示將通過各種途徑,依規不承擔相應擔保責任。遵照相關法律規定的認定原則,預計至少約109億元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界面新聞曾報道,海航控股被海航集團等股東及關聯方的資金占用情況包括資金拆借、借款被關聯方實際使用、為關聯方提供擔保形成的資金劃扣、關聯方代收款項、兌付員工理財等。
了解海航風險處置工作的人士向界面新聞解釋,此次海航破產重整之所以要將上市公司也納入其中,就是為了徹底解決大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問題,避免未來出現三角債。同時,也為了保護中小股民的利益。
海航控股為海航集團航空板塊的上市公司,旗下包括新華航空、長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鵬航空、福州航空、烏魯木齊航空、北部灣航空等。
知情人士向界面新聞透露,未來海南航空作為航空公司依然會保持獨立運營,保持民營主體不變,不會分拆賣給國航、東航、南航等國有航空公司。下一步,海航還會引入新的民營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