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一名飛行員和一名空姐在隔離期間違規到酒吧,二人隨后確診新冠肺炎,華航近日對兩人進行懲處。
據臺灣媒體報道,先前華航諾富特案中,有一名機師(案1153)和空服員(案1154)確診,案1153曾在自主管理期間到過酒吧及餐廳用餐,而案1154也曾去酒吧,兩人皆在自主管理期間違規出門。6月4日,華航內部人員透露,華航內部懲處出爐,兩人皆被停飛,另記大過1次、小過2次。

案1153為臺灣籍30多歲男性,是華航機師。4/16至4/18曾執勤至美國,返臺后于住家檢疫至4/21,5/1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等癥狀向公司通報,同日經衛生單位安排就醫采檢,于5/4確診,而該機師曾在4/22接種第一劑AZ疫苗,9天后發病,是臺灣打完疫苗仍染疫的首例。
案1154為臺灣籍20多歲女性,為華航空服員。4/22至4/25曾執勤至美國,返臺后于機場防疫旅館檢疫至4/28,4/29晚間因應機場防疫旅館清空計劃,至集中檢疫所檢疫,4/30進行採檢,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皆為陰性,但在5/2出現發熱、頭暈及胃痛等癥狀,由檢疫所安排就醫采檢,于5/4確診。 其中案1153和案1154在可傳染期間曾有公共場所活動史,兩人曾一起去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HOMIES SOFT BAR飛鏢運動酒吧,案1153則是還有去民生東路海真私房菜餐廳。
6月4日華航內部人員爆料,機師和空服員懲處出爐,兩人皆因“不遵守工作場所規定,影響公司形象,經查證屬實”被處以停飛記大過1次和小過2次;至于停飛多久,則沒有明確時間。
針對此爆料說法,華航回應,全球疫情肆虐,病毒無所不在,絕大多數空勤組員皆遵守指揮中心政策及公司員工規范,僅少數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出違規,華航依員工獎懲規定從重議處,經內部人評會調查決議,處以記過及停飛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