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報道,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海南省支持航空維修業發展獎補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近日開始施行:對航空維修企業項目2022年度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投資數據以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數據為準,下同)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將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原則上2023年一季度對2022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獎補。
《實施細則》明確,對注冊在海南自貿港的航空維修企業,已取得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或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維修許可證且在生效期的,一次性給予企業30萬元獎勵。已取得中國民航局(CAAC)維修許可證且在生效期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對2022年度營業收入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航空維修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原則上2023年一季度對2022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