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1:孫女士的機票以及行李證明。
“托運行李被撬,筆記本電腦丟失,真是太氣人了!”近日,網友孫女士在半島論壇里發帖稱,自己乘坐青島飛往北京的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 Co., Ltd.,簡稱“山航”)的班機,下飛機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撬開過,打開一看,里面的筆記本電腦沒了。航空公司答復稱,孫女士并沒有標明自己托運的是貴重物品,按公司規定只能按照重量進行賠償,即每公斤賠償100元。 網友:托運行李被撬 筆記本電腦丟失 12月13日,孫女士乘坐青島飛往北京的SC4657山航班機。晚上8點左右到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孫女士來到行李房等候行李,“我的行李箱是最后一個出來的,當時箱子拉鏈上貼的易碎標簽都被撕碎了,我趕緊打開箱子檢查,沒想到里面的筆記本沒了。”孫女士隨后找到機場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將行李稱重后確認少了一公斤,“在向有關部門報警后,山航表示一周后給予答復。” 孫女士的工作資料都在電腦里,由于電腦丟了無法工作的她很快回到了青島。“一周后,山航給我打電話,表示根據公司的規定,顧客丟失一公斤賠償100元,也就是說我丟的電腦,山航只陪給我100元。”孫女士對此非常氣憤,表示不能接受山航的處理態度。 山航:航空公司沒有責任只能按規定賠償 今天(24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山東航空公司。山航企管部王先生對此表示,從服務流程來說,航空公司是沒有責任的,公司只能按照相關的規定,給予100元的賠償。 對待山航乘客行李被撬的事實,王先生說,“公司經常接到類似的投訴,我們也只能按照丟失物品的重量賠償。因為行李運輸是最復雜的,公司請代理來負責這一塊,所以管理上有很多缺陷是不能避免的。” “在托運貴重物品的時候,乘客應該向公司提出來,但是這位顧客當時并沒有提出。”王先生說,只能建議這位顧客,以后乘坐飛機時將貴重物品隨時攜帶。 很多顧客都不知道有這項規定,孫女士表示并沒有工作人員給予相關的提醒,王先生表示這個問題需要進行核實后再回復。 律師:建議當事人等待公安部門調查結果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單律師表示,不建議當事人接受航空公司的100元賠償,托運的行李被撬開,需要向公安部門舉報。既然公安部門已經在調查此事,建議當事人等待調查結果出來,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就由犯罪嫌疑人來賠償。如果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當事人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賠償。 “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必須出示托運單上的證明,比如多少金額、什么物品等等,但是當事人在托運行李前,并沒有簽這樣的協議,也就意味著沒有證據,來證明丟失的物品是筆記本電腦,所以維權起來就相對困難。”單律師說,建議乘客以后坐飛機時,要保存好相關方面的證據,以便為自己維權。 圖2:行李少一公斤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