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頒布的《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執照管理規則》和《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境管理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地區管理局具體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執照和氣象探測環境等行政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管理局(簡稱“西南管理局”)根據工作內容,制定了工作流程,安排專人負責氣象人員執照管理、氣象探測環境選址審查和氣象設備開放使用初審工作。目前,各項行政許可工作正有序開展。
上半年,西南管理局由氣象處牽頭組織進行了2011年上半年度西南地區航空氣象人員執照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來自西藏區局、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簡稱“西南空管局”)、飛行學院和各機場20個單位的氣象執照申請人員參加了考試,其中參加理論考試人員46人,技能考核49人。西南管理局為38人頒發了執照理論考試合格證,為45人頒發了技能考核合格證。工作過程中,西南管理局認真受理符合條件的氣象人員執照申請辦理事宜,于6月初將氣象人員執照申請初審意見和相關申請材料上報民航局審批,并及時轉發民航局下發的執照文件。 同時,西南管理局還完成了對西昌、麗江等7個機場的氣象自動觀測系統、氣象觀測場場址的初步審查,以及對西昌、拉薩、廣漢機場天氣雷達場址現場踏勘初步審查;完成對邦達、阿里、日喀則、雙流機場第二跑道自動氣象觀測系統設備開放的初步審查,并及時將審查意見上報民航局審批。目前,西南管理局已將11個機場的民航局批復文件轉發至各監管局和相關機場。 通過實際工作,針對航空氣象行政許可工作,西南管理局將不斷積累經驗,不斷總結,并將根據西南地區實際情況,盡快出臺相關的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促進轄區各航空氣象運行單位工作的順利運行做出積極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