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定 義
《地面服務手冊》(下冊)(以下簡稱“手冊”)中的下列用語,除具體條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確規定外,含義如下:
2.1 “國內運輸”指根據旅客運輸合同,其出發地點、約定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航空運輸。
2.2 “航”是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
2.3 “承運人”指包括填開客票的航空承運人和承運或約定承運該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運人。
2.4 “承運人規定”指除承運人的運輸總條件外,承運人依法制定、公布的并于客票填開之日起有效的關于為旅客及其行李運輸管理的規定,包括有效的適用票價及適用條件等。
2.5 “銷售代理人”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企業。
2.6 “承運人銷售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指已被承運人指定并代表該承運人,為其航班并經其授權后為其他航空承運人的航班銷售航空旅客運輸的銷售代理人。
2.7 “地面服務代理人”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地面服務代理業務的企業。
2.8 “承運人地面服務代理人”指已被承運人指定為其航班提供地面服務的地面服務代理人。
2.9 “旅客”指除機組成員以外經承運人同意在飛機上載運或已經載運的任何人。
2.10 “團體旅客”指統一組織的人數在10人(含)以上,航程、乘機日期、航班和艙位等級相同并支付團體票價的旅客。
2.11 “兒童”指旅行開始之日年齡滿兩周歲(含)但不滿12周歲的人。
2.12 “嬰兒”指旅行開始之日年齡不滿兩周歲的人。出于醫學、安全等原因的考慮,航不接受出生未滿14天的嬰兒乘機。
2.13 “定座”指對旅客預定的座位、艙位等級或對行李的重量、體積的預留。
2.14 “合同單位”指與承運人簽訂定座、購票合同的單位。
2.15 “航班”指飛機按規定的航線、日期、時刻的定期飛行。
2.16 “旅客定座單”指旅客購票前必須填寫的供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據以辦理定座和填開客票的業務單據。
2.17 “有效身份證件”指旅客購票和乘機時必須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按規定可使用的有效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文職干部或離退休干部證明,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學生證、戶口簿、出生證等證件。
2.18 “客票”指指承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銷售或認可并賦予運輸權利的有效文件,包括紙質客票和電子客票。
2.19 “聯程客票”指列明有兩個(含)以上航班的客票。
2.20 “來回程客票”指從出發地點至目的地點并按原航程返回原出發地點的客票。
2.21 “連續客票”指填開給旅客與另一本客票連在一起,共同構成一個單一運輸合同的客票。
2.22 “日”指日歷日,一周包括七日。用于發通知時,通知發出日不計算在內;用于確定客票有效期限時,客票填開日或航班飛行開始日,均不計算在內。
2.23 “定期客票”指列明航班、乘機日期和定妥座位的客票。
2.24 “不定期客票”指未列明航班、乘機日期或未定妥座位的客票。
2.25 “電子客票”是指由承運人或銷售代理人銷售并賦予運輸權利的以電子數據形式體現的有效運輸憑證,是紙質客票的電子替代品。
2.26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是指旅客購買承運人民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有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2.27 “紙質客票”指由承運人或代表承運人所填開的被稱為“客票及行李票”的憑證,包括運輸合同條件、聲明、通知以及乘機聯和旅客聯等內容。
2.28 “乘機聯”指客票中標明“運輸有效”的部分,表示該乘機聯適用于指定的兩個地點之間的運輸。
2.29 “旅客聯”指客票中標明“旅客聯”的部分,始終由旅客持有。
2.30 “正常票價”指在票價適用期內的頭等、公務、經濟各艙位等級的銷售票價中的最高票價。
2.31 “折扣票價” 指在票價適用期內的頭等、公務、經濟各艙位等級的銷售價中的優惠票價。
2.32 “特種票價”指不屬于正常票價的其他票價。
2.33 “免費運輸”指航以飛機運送旅客、行李但不收取報酬(稅費除外)的國內航空運輸,包括但不限于海航因禮遇、市場促銷、雇員因私或因公出行、常旅客獎勵等的免費運輸。
2.34 “誤機”指旅客未按規定時間辦妥乘機手續或因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乘機。
2.35 “漏乘”指旅客在始發站辦理乘機手續后或經停站過站時未搭乘上指定的航班。
2.36 “錯乘”指旅客乘坐了不是客票上列明的航班。
2.37 “超售”指承運人接受定座數超過航班飛機最大允許旅客座位數,以期滿足更多旅客成行需求并將航班座位虛耗降到最低的銷售行為。
2.38 “代碼共享航班”指承運人通過協議在另一承運人實際承運的航班上使用自己公司航班號或多家公司通過協議在同一個航班上使用各自的航班號的航班。
2.39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為了穿著、使用、舒適或便利而攜帶的必要或適量的物品和其他個人財物。除另有規定外,包括旅客的托運行李、自理行李。
2.40 “托運行李”指旅客交由承運人負責照管和運輸并填開行李票的行李。
2.41 “自理行李”指經承運人同意由旅客自行照管的行李。
2.42 “免費隨身攜帶物品”指在承運人限定的品種和數量范圍內并經承運人同意免費由旅客自行攜帶乘機的零星小件物品。
2.43 “行李票”指客票中與運輸旅客托運行李有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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