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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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
MH/T4013-2002
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
Autmaiemianomainsriesse
otctrnlifrtoevcytm
2002-07-19發布 2002-12-0 1實施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
MH/T 4013-2002
目次
前言1范圍 ‘·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
.
·一 13術語和定義 ·
3.1航站信息 ·.
3.1人工插播 ··
..14應用 ·
..1
4.1用途 ·
4.2系統組成 ·
4.3工作頻率 “··
4.4通播 ·
..1
4.5播發內容 ·
‘.25功能 ·.
2
5.1一般要求 ·
..252報文處理 ·
“一 2
5.3播報編碼管理 ·.
2
5.4權限管理 ·
..3
5.·
,·
” “二35系統告警 ” ”.”““ ·. “·
5.6功能設置 ·
5.7自檢功能 “·
..36性能 ·
..3
6.1處理性能 ··
..3
6.2環境適應性能 ··
.. 3
MH/T4013-2002
前言
本標準是依據《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0《航空電信》、附件 1
《空中交通服務》、附件3《國際航空氣象服務》、附件15《航行情報服務》、《國際航空氣象電碼》、M AODOC44
4A,《中國民用航空通信業務規程》等有關標準和建議,并結合中國民用航空的實際和未來發展趨勢而制定的。
本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安全技術研究中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二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朝陽、高毅、劉樹軍、耿加勤、黃璞、楊曉嘉、劉衛東。
MH/T 4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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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航空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的通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航空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的設計、更新及檢驗。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 (1997年7月5日)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航站信息 terminalinformation
向進場、離場航空器提供的與空中交通服務相關的實時情報。
人工插播 manualbroadcast
無法由計算機自動生成的航站特殊情況,通過話筒人工錄人生成語音文件,單獨或并人其他航站信息播發。
應用
4.1
用途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用于收集、處理航站信息,向進場、離場的航空器提供情報廣播服務,減輕
甚高頻地空通信頻道的通信負荷和管制員的工作強度。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應用范圍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第八節第三十六條。
4.2
系統組成
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由收發通信設備、主處理機、語音處理設備、無線電發信設備、監聽設備、話筒、打印機及系統軟件組成。
4.3
工作頻率航站自動情報服務系統的播發工作頻率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第八節第三十七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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