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R.2攻擊機的原型機XR219正在試飛,倘若它能像F-111一樣服役,會發生什么呢
TSR.2攻擊機在1964年9月27日首飛,但是1961年1月在AST354項目(空軍參謀長目標354項目)中提出了對TSR.2進行替代的更高要求。該替代項目初步規劃要求研制企業提供具備全天候、晝/夜作戰能力的飛機,用于空中偵察,對敵方機場、防空系統、縱深后勤保障設施打擊,近距空中支援和對空攔截等任務,項目還要求新飛機具備執行英國“絆網政策”(持續到上世紀60年代中后期)所要求的戰術核打擊任務能力,這些任務需求推動了對飛機有效載荷要求的增加。當飛機執行攔截和偵察任務時,項目要求其最高飛行速度為2.5馬赫;當執行其他任務時,該機應該能夠以1.2馬赫的速度,在100英尺高度自動跟蹤地形飛行。

黑暗中的TSR.2攻擊機XR220號機,隨著項目的取消,計劃中的繼任者也不復存在
在任務規劃中,軍方指定新型戰機應當具備3000磅(1.36噸)的有效載荷,低空打擊任務作戰半徑為1400海里(2600公里),其中包括200海里范圍以100英尺(30米)飛行高度和1.2馬赫飛行速度的模式接近目標,打擊并離開。執行偵察任務時,需要保持相同的作戰半徑,包括在“中等高度”(通常為12000米)的以2.5馬赫的速度飛行300海里。誠然,這些性能數據是基于英國對70年代中期技術發展和作戰環境預測而提出的。

美國AIM-54”不死鳥“遠程空空導彈
基于上述數據,英國空軍參謀部助理參謀長克里斯托弗·哈特利和他的部門,被要求制定滿足AST354項目要求的性能提綱,并且擬定目標飛機的總重約為60000磅(27.2噸)。但是英國航空項目運營總監阿爾伯特·凱斯批評了AST354項目規劃草案的性能要求,他認為:“3000磅有效載荷和2.5馬赫的最高飛行速度完全不夠用,雖然這個指標對于戰術核打擊任務來說還算不錯,但要是作為攔截機使用則完全不夠。如果新飛機需要執行攔截任務,就得向美國和蘇聯正在做的那樣,開發速度超過3馬赫(接近3.5馬赫)的截擊機。此外,一枚射程25-30海里(46-55公里)的遠程空空導彈重約3000磅,攔截飛機至少需要掛載六枚這樣的導彈,有效載荷要求顯然不足。”
阿爾伯特·凱斯上述數據的來源尚未可知,但他關于遠程空空導彈重達3000磅(1.36噸)的言論顯然是荒謬或者表述錯誤的。因為我們知道,此后無論是美國的AIM-54“不死鳥”,亦或者蘇聯的R-4(AA-5)空空導彈的重量都在1050磅(476千克)左右,就連伊朗空軍在其F-14“雄貓”戰機上掛載的MIM-23 地空導彈改良型也只有1300磅重。由此可見,凱斯的導彈數據推測可能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有說法認為他是基于維克斯公司Red Hebe空空導彈參數做出的論斷。

MIM-23地空導彈,即使伊朗在這個基礎上改進而來的空空導彈,也沒有凱斯估計的那么重
當然,拋開遠程空空導彈的重量,英國空軍參謀部的托馬斯·普里基特也認為3000磅的有效載荷,對于這種昂貴的未來戰機來說,是遠遠不夠的。他的觀點,與澳大利亞皇家空軍對TSR.2攻擊機項目的看法類似。普里基特說:“AST354項目的造價高昂,但卻無法提供有效的近距支援,因為有效載荷太少,并且需要復雜的后勤支持設施,無法在條件簡陋的前線機場使用。”英國空軍部助理技術顧問J·E·亨德森評價到:“追求低空高速是愚蠢的,只有飛行高度才能保護飛機,這種飛機應該運行在100000英尺(30000米)高空才對。”由此可見,在英國內部對于TSR.2性能參數的確定也是眾說紛紜,他們的見解可能受到時代的局限,但分歧顯而易見。
至于項目所說的“在100英尺高度,以1.2馬赫速度飛行,并保持自動地形跟蹤”能力,也引起了巨大爭議。英國施特雷特空軍上校說:“TSR.2攻擊機在200英尺(60米)高度,以0.9馬赫飛行,則缺乏應對低空防空導彈打擊的能力;倘若在高加索地區之類的丘陵地帶,以30米高度,1.2馬赫的速度飛行,飛行員很可能會在極高過載條件下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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