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國 民 用 航 空 總 局 飛 行 標 準 司
編 號:AC-147-01
頒發日期:2005年11月2日
咨詢通告
批 準 人: 蔣懷宇
標題: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申請指南
1. 依據和目的:
本咨詢通告依據《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審定規定》(CCAR-147)第147.6條制定,目的是為欲從事民航總局批準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的機構申請培訓機構合格證提供指導。
2.適用范圍:
本咨詢通告適用于欲申請民航總局批準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以及已取得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
3.撤銷:
備用
4.說明: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在申請民航總局批準時,對于國內維修培訓機構和國外/地區維修培訓機構在管理職能部門、提交的申請
1
材料上有很大的不同。故此咨詢通告分為了兩個部分:國內維修培訓機構申請指南;國外/地區維修培訓機構申請指南。
5.國內維修培訓機構申請指南
5.1申請人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為法人單位或者其書面授權的內部機構,熟悉CCAR-147部,并應當具有CCAR-147部第147.5條所述的部分或全部培訓類別和專業的培訓能力和條件,如下表所示:
培訓類別
培訓專業
培訓等級
型號/項目
基本技能培訓
ME
AV
航空器維修基礎培訓
ME
TA
PA
TH
PH
AV
航空器部件修理基礎培訓
STR
PWT
LGR
MEC
AVC
ELC
機型培訓
ME
Ⅰ類
例:B737-800(CFM56)
ME
Ⅱ類
AV
Ⅰ類
AV
Ⅱ類
部件修理項目培訓
STR
例:011、012
PWT
LGR
MEC
AVC
ELC
(2)對于申請某兩種課程差異培訓的培訓機構應當同時具備該兩種
2
完整的培訓課程,并得到民航地區管理局批準。差異培訓的培訓對象應當是已完成民航總局批準或認可培訓機構實施的其中某一完整培訓課程,并具備該培訓機構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
5.2管理職能部門
國內申請人的申請和批準由申請人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負責,具體聯系方法如下:
華北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郵編:100621
傳真:(010)64592342
華東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郵編:200335
傳真:(021)62688950
中南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廣州市機場路 郵編:510406
傳真:(020)86686946
西南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 郵編:610202
傳真:(028)85704084
西北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西安桃園南路27號 郵編:710082
傳真:(029)84261526
東北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3
沈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 郵編:110043
傳真:(024)88295794
新疆地區管理局適航處:
烏魯木齊迎賓路46號 郵編:830016
傳真:(0991)3804024
5.3合格審定程序
5.3.1初次申請
(1) 申請人閱讀現行有效的CCAR-147部及其有關《咨詢通告》(AC)。
(2) 申請人按照本咨詢通告5.5條的規定填寫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書表格可使用復印件,但填寫內容及簽署必須是原件。
(3) 申請人向相應的管理職能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將在5個工作日內得到是否受理申請材料的書面通知。
(4) 相應的管理職能部門的主要管理人員與申請人的責任經理、質量經理會面確認申請的各項有關事宜,會面時間可通過雙方協商約定。
(5) 管理職能部門向符合本咨詢通告第5.1條中所述申請條件、接受民航總局安排的審查并愿意支付規定審查費用的申請人頒發受理通知書。
(6) 以書面或會面的形式商定審查日期。
(7) 申請人按照受理通知書上指定的方法交付規定的審查費用。 4
(8) 審查組進行現場審查。
(9) 審查組在完成現場審查后,將以審查報告的形式提出批準建議。
(10) 相應的管理職能部門將在自對申請人現場審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并交納了規定審查費用的國內維修培訓機構頒發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請人。
5.3.2變更申請
(1)名稱、地址、培訓類別和具體培訓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至少提前60天向相應的民航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提出變更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的書面申請。
(2)培訓設施、設備、教學大綱、人員、組織機構和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等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至少提前30天通知相應的民航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
5.4提交材料
5.4.1“初次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 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
(2) 《培訓機構管理手冊》(可參考AC-147-05《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編寫指南》進行編寫)
(3) 教學大綱
(4) 法人單位的工商執照復印件和法人單位對申請單位的授權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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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變更培訓類別、專業、培訓項目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 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
(2) 《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的變更部分
(3) 教學大綱的變更部分
(4) 計劃變更的符合性說明
5.4.3“變更培訓地點” 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 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
(2) 《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的變更部分
(3) 計劃變更的符合性說明
5.4.4“變更機構或名稱” 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 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
(2) 機構、名稱變更原因說明
(3) 《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的變更部分
5.5申請材料說明
5.5.1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申請書的填寫說明
申請書應當使用中文填寫。除簽名外,申請書的其他內容應當打印。
(1)申請單位名稱欄:應當填寫申請人單位的全稱。
(2)單位通訊地址欄:應當填寫申請人通訊地址。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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