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當集裝板載貨時從測量平面至邊軌的最高處距離超32毫米(1.25英寸)。
12.3.6.2 網套檢查項目
1) 檢查集裝網套的使用年限;
2) 集裝網套、網繩是否霉變、槽爛;
3) 裝配好的集裝網套應檢查是否有綻裂或損壞、硬部件(鎖扣、調節扣、調節鉤等)是否齊全。
4) 使用限制
低于下列標準不能使用:
(1) 集裝網套使用超過兩年;
(2) 集裝網套上同一側有超過兩處的網繩(網帶)綻裂、被剪、拉斷或分叉;兩處損壞點之間相隔少于兩個網眼。如使用有輕微損壞的集裝網套,必須在破損處加補輔助網繩。
12.3.6.3 集裝箱的檢查
1) 檢查項目
(1) 箱體有無破裂的孔、洞、歪曲、變形、斷裂及底板翹起的現象。
(2) 箱門及鎖定裝置是否完好。
(3) 箱內若有隔架,附屬裝置及鎖定裝置是否損壞或丟失。
A 箱體
a 箱的壁板有超過25毫米(1英寸);在1.5平方米(5平方英尺)的范圍內有兩個以上的損壞區域。
b 箱的頂部有裂縫或空洞。
c 使用有較小破洞(裂)的集裝箱時,為防止箱內物品浸濕,應用防水膠帶粘補在損壞處。
d 載有貨物的集裝箱箱體歪曲,上沿超過正常外形結構位置大于76毫米(3英寸);結構框架有斷裂和永久性變形;框架上缺少鉚釘、螺釘及附屬裝置。
B 箱門
a 箱門扭曲、變形,不能正常承受荷載或不能正常開關。
b 門栓、插銷、鉸鏈及其他鎖定裝置損壞或缺少。
c 門板(簾)上有直徑超過25毫米(1英寸)的孔洞,或有兩個以上的破損區域。
C 底板
集裝板的限用標準同樣適用于集裝箱的底板。底板上沒有、損壞或缺少限定裝置的集裝箱不能裝運需要固定的貨物。
D 冷藏集裝箱
除上述集裝箱的使用限制外,冷藏集裝箱另附加下列使用限制:
a 薄片疊層結構出現分層;
b 剝離長度超過150毫米(6英寸);
c 在1.5平方米(5平方英尺)的范圍內出現兩個以上的損壞區域;
d 箱門、干冰室門密封膠條或鉸鏈脫落、斷裂、老化(收縮或粘軸);
e 干冰室冷氣調節閥損壞;
f 箱體保溫層斷裂、缺少或大面積凹陷;
g 嚴重破損、禁止使用掛簽。
12.3.7 集裝器控制、周轉的考核方法
12.3.7.1 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控制率=航站實際控制集裝器數量÷系統記錄所有在該航站集裝器數量周轉率
12.3.7.2 考核:
1) 月平均周轉率考核指標為80%,對各類型集裝器周轉率進行單獨計算。當月進入該航站的集裝器數量除以當月運出該航站集裝器數量即為該航站集裝器周轉率。同時,存場數量與規定預留配額相減,如多出則計入進入該航站數量,如不足則計入運出該航站數量。
2) 各類型集裝器周轉率的平均值為該航站的周轉率。
12.4 集裝器上的標記
12.4.1 概述
根據IATA標準要求,每個集裝器應有以下標記:集裝器的識別代碼、最大毛重(MGW)、準確的皮重(TARE)和制造廠家的數據標牌,其中皮重包括集裝器及附屬設備的全部重量。
12.4.2 集裝器上印制的有關運輸的標記:
12.4.2.1 行李掛牌——BAGGAGE TAG (REDSTRIPE);
12.4.2.2 貨郵掛牌——CARGO TAG(WHITE);
12.4.2.3 聯運掛牌——TRANSFER LOAD TAG(RED CIRCLE);
12.4.2.4 不可使用集裝掛牌——UNSERVCEABLE ULD TAG;
12.4.2.5 空集裝設備掛牌——EMPTY UNIT LOAD DEVICES TAG。
12.4.3 集裝器貨郵掛牌
12.4.3.1 使用集裝器運輸貨物、郵件時,應按規定使用集裝器貨郵掛牌。一般情況下,每個集裝箱上都有專門用來裝集裝器掛牌的小袋子,集裝板上的集裝器掛牌可直接掛在網套上。使用集裝器掛牌的目的是為了工作人員識別集裝器上所裝貨郵情況,便于操作。
12.4.3.2 集裝器貨郵掛牌填制要求
1) 集裝器編號:已裝貨郵的集裝器識別代碼;
2) 卸機站:卸機站的三字代碼;
3) 貨物重量:該集裝器所裝貨郵的重量;
4) 箱板重量:集裝器的自重;
5) 總重:(3)、(4)項重量之和;
6) 稱重人簽字:負責該集裝器貨郵稱重的經手人簽字;
7) 裝機站:裝機站的三字代碼;
8) 航班/日期:裝運該集裝器的航班/日期;
9) 艙位:集裝器在飛機上的裝載位置;
10) 所裝貨物的種類:其中M表示郵件,C表示貨物;
11) 監裝人簽字:負責監裝該集裝器貨郵的人員簽字;
12) 特種貨物裝載備注:集裝器裝有特種貨物時,在此欄內注明特種貨物的貨運單號碼、貨物名稱、件數、重量等。
12.5附圖表
12.5.1 集裝器使用登記表
集 裝 器 使 用 登 記 表
(航徽及公司英文名稱)
10作3-32
序號 集裝器編號 日期 時間 使用單位 使用人簽字 備注
1
2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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