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CTA>141958</CTA>
</Variable_Elem>
<Extended_Elem/>
</BODY>
</Message>
5.2.1.7 時隙替換(SCS)
空域用戶可通過時隙替換報向運控中心提出時隙替換請求。SCS 為一類獨特請求報文,不適用于普
通替換使用的FM 報格式。
固定字段
SCS 報文不同于其他格式完全固定的報文。SCS 報文中使用特殊字段,該字段為請求過程中使用的暫
存值而不是運行信息數據庫中存放的航班屬性,所以該字段不能通過FM 報文修改。
字段MSG_TYPE 報文類型-必需
字段ACID 航班呼號-必需
字段DEP_APT 起飛機場-必需
字段ARR_APT 降落機場-必需
字段UTC_DEPTIME UTC 起飛時間-必需
SLOT_RELEASED 愿意釋放的時隙-必需
EARLIEST_ TIME _ACCEPTABLE 可接受的最早時間-必需
LATEST_ TIME_ ACCEPTABLE 可接受的最遲時間-必需
可變字段
SCS 報文中沒有可變字段
例: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Message>
<Head>
<TITLE>Slot Credit Substitution Message</TITLE>
<MsgID>SCS_xxx.xxx.xxx.xxx_YYYYMMDDhhmm_dddd</MsgID>
<MSGTYPE>SCS</MSGTYPE>
<Sender>xxx.xxx.xxx.xxx</Sender>
<SendTime>YYYYMMDDhhmmss</SendTime>
<DISCRIPTION></DISCRIPTION>
</Head>
<BODY>
<Fixed_Elem>
<ACID> MU5155</ACID>
<DEP_APT>ZSPD</DEP_APT>
<ARR_APT>ZBAA</ARR_APT>
< UTC_DEPTIME >03241701</UTC_DEPTIME>
</Fixed_Elem>
<Variable_Elem/>
<Extended_Elem>
< SLOT_RELEASED > ZBAA 242040A </ SLOT_RELEASED >
< EARLIEST_TIME_ACCEPTABLE >242050</ EARLIEST_TIME_ACCEPTABLE >
< LATEST_TIME_ACCEPTABLE >242120</ LATEST_TIME_ACCEPTABLE >
</Extended_Elem>
</BODY>
</Message>
5.2.1.8 領航計劃報(FPL)
由空中交通服務單位根據航空器運營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飛行計劃數據,通過AFTN 平面電報網
絡拍發給沿航路所有相關空中交通服務單位的電報。該報文格式參照《民用航空飛行動態固定電報格式》
(MH/T4007-2006)。報文格式如圖1 所示:
圖1 FPL 報數據塊格式
【編組1】——電報類別、編號和參考數據
{1}:報文類型。本標準中即是FPL
{2}:報文號碼。1-4 位字母,表示發報的空中交通服務單位,后隨斜線“/”,后隨1-4 位字母標識
收報的空中交通服務單位,后隨三個數字,標識所發報文的順序號。
{3}:參考數據。1-4 位字母,后隨斜線“/”后隨1-4 位字母,后隨3 位數字,標識對{2}項回復的
順序號。
(注:【編組1】中通常情況下只包含字段{1},字段{2}、{3}僅在兩個空中交通服務單位的計算機系統
之間進行數據交換時由計算機生成)
【編組2】——航空器識別表示、SSR 模式及編碼、飛行規則及種類
{4}:航空器識別標志。不應多于七個字符。當該航空器任務性質為補班飛行時,最后一個字符應
用英文26 隔字母中的一個對應替代,表示如下:
0—Z 1—Y 2—X 3—W 4—V
5—U 6—T 7—S 8—R 9—Q
航空器識別標志包括以下兩類:
a) ICAO 分配給航空器運營人的三字代號后隨航空器運行時的編號構成航空器執行此次飛行任
務的識別標志
b) 航空器注冊標志(例:B2553,4QBCD)
當航空器用無線電話聯絡時,將以此識別標志作為唯一的呼號(例:N2567GA),或在簽名加上航
空器運營人的國際民航組織無線電話發電代號(SABENA、OOTEK)
{5}:SSR 模式。用字母A 標識字段{6}的SSR 模式
{6}:SSR 編碼。用四位數字表示由空中交通服務部門指定給航空器的SSR 編碼(例:A4021)
(注:當SSR 編碼情報未知、對接收單位無意義、在不使用二次監視雷達的區域內飛行時,字段{4}、
{5}、{6}中只含有字段{4}。)
{7}:飛行規則。一位字母表示如下:
I 儀表飛行規則
V 目視飛行規則
Y 先儀表后目視飛行規則
Z 先目視后儀表飛行規則
用字母Y 或Z 時,改變飛行規則的航路點應按字段{16}、{17}、{18}規則編寫
{8}:飛行種類。一位字母表示如下:
*B 專機飛行
G 通用航空飛行
M 軍用運輸飛行
N 飛定期的航空運輸飛行(包括:加班飛行、包機飛行)
S 定期的航空運輸飛行
X 其他飛行(包括:急救飛行、熟練飛行、校驗飛行、訓練飛行、調機飛行、試飛飛行等)
注1:加*的為我國特有的代碼
注2:如有需要,具體任務性質可在【編組7】“STS/”數據項中予以說明
【編組3】——航空器數目、機型和尾流等級及機載設備
{9}:航空器架數(如多于一架)。此單項僅用于多架航空器編隊飛行中,用1-2 位數字表示航空器
架數
{10}航空器機型。2-4 位字符。按ICAO 發布的機型代碼填寫(參照附錄B)。如無指定的代碼或在
飛行中有多種機型,填入“ZZZZ”。當使用字母ZZZZ 時,應在【編組7】中說明具體機型。
{11}尾流等級。一位字母。航空器的最大允許起飛重量決定航空器的尾流等級。
H(重型) 大于或等于136t
M(重型) 大于7t,小于136t
L(輕型) 小于或等于7t
{12}:無線電通信、導航及進近助航設備。應填入如下一個字母表示:
N 航空器未載有無線電通信、導航、進近助航設備或此類設備不工作
S 航空器載有標準的通信、導航、進近助航設備并可工作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民航空管運行信息交互標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