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咨 詢 通 告
編 號:AC-ARJ21-01
頒發日期:2007年1月5日
ARJ21飛機國外供應商管理政策指南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編 號:AC-ARJ21-01
部門代號:AAD
生效日期:2007年1月5日
批 準 人:
ARJ21飛機國外供應商管理政策指南
咨 詢 通 告
1. 目的
本咨詢通告就ARJ21飛機型號合格審定過程中對國外供應商管理政策的有關要求提供指導性材料。
2. 適用性
本咨詢通告為ARJ21型號合格證申請人對參與ARJ21飛機型號設計的國外供應商的控制提供一種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為ARJ21型號合格審查人員提供評審ARJ21型號合格證申請人有關供應商控制的指導性原則。
3. 依據
本咨詢通告依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CCAR-21)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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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參考文件
《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CCAR-21)
《型號合格審定程序》(AP-21-03)
上述參考文件可從如下兩個途徑獲取:
(1)購買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安全技術中心
地址:北京朝陽區西壩河北里甲24號
郵編:100028
聯系人:宣懷
電話:010-64473622
傳真:010-64473622
(2)網絡下載
訪問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網的適航司主頁
http://safety.caac.gov.cn/index_sh.jsp,從“法律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欄目下載上述的參考文件。
5. 背景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商用飛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商飛公司)作為ARJ21飛機的型號合格證申請人,在ARJ21飛機的型號設計過程中采用與國際系統供應商聯合定義,國際系統供應商負責系統詳細設計,國內主要的航空院所負責結構設計和系統綜合的設計模式。參與這種型號設計的國外供應商包括歐美等多國的設計廠商。
中航商飛公司作為ARJ21飛機的型號合格證申請人,在型號合格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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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承擔包括供應商控制和系統綜合在內的所有研發責任以及表明對適航標準的符合性的責任。
6. 一般要求和說明
為了體現型號合格證申請人的職責,中航商飛公司對參與ARJ21飛機型號設計的國外供應商的控制應包括如下內容:
6.1 供應商的項目概況
6.1.1 供應商承擔設計任務的項目簡介
6.1.1.1 項目功能簡介
6.1.1.2 項目設計規范(TSO標準、行業標準等)
6.1.1.3 項目在其他型號上的使用經驗(如適用)
6.1.2 相關設計設施和設計能力(供應商的資質)
6.2 ACAC對供應商的控制
6.2.1 ACAC與供應商之間以及ACAC與審查方之間的聯絡人信息,包括其職責、授權和聯絡方式
6.2.2 ACAC與供應商之間的合格審定工作/合格審定支持工作的協調管理程序
6.2.3 ACAC對供應商工程資料的批準范圍和方式1
6.2.4 構型控制
6.2.4.1 ACAC對ARJ21項目的構型控制程序
1 所有提交審查代表審查的供應商編制的工程資料,申請方必須首先完成必要的工程確認和審批程序。
對于供應商用于飛機結構、系統和零部件生產的工程資料,申請方至少提供頂層圖紙、圖紙目錄(含零部件圖版次)、工藝規范目錄(含版次)、材料標準目錄和標準目錄等,以便審查代表確認設計構型和預批準。若對于某項工藝規范或材料標準審查代表要進一步審查,申請方應提供所需資料。 3
6.2.4.2 ACAC向供應商提供的構型控制指南或等效文件
6.2.4.3 ACAC與供應商之間的構型控制程序
6.2.4.4 供應商內部的構型控制程序
6.2.5 合格審定大綱
6.2.6 專項合格審定計劃
6.2.7 型號合格審定過程中的設計更改評審和制造符合性檢查2
6.2.8 ACAC對供應商設計的產品的持續適航責任的考慮
6.3 供應商對型號合格審定過程的支持
6.3.1 研制計劃
2 供應商交付的系統、零部件和設備(包括軟件),原則上應100%完成進口制造符合性檢查。檢查方式分為三種:入廠接收檢驗時檢查,CAAC在供應商設施檢查,委托國外適航當局檢查。
交付件的類型分為三種:具備TC證和TSOA證的設備,非TSOA件,機體結構件等。分別情況進行制造符合性檢查:
a) 具備TC證和TSOA證的設備,表明已在適航部門的控制之下,接受國外適航部門頒發的適航放行標簽或制造符合性檢查放行標簽;申請人提供質量證明文件及其相關文件;在申請人入廠檢驗時,CAAC進行制造符合性檢查。
b) 非TSOA件
1) 對于重要的非TSOA件,如果入廠檢驗時無法確認其制造符合性,就由審查組確定制造符合性檢查項目,在供應商設施進行檢查;或者委托國外適航部門在供應商設施進行檢查。
2) 如果是PMA件,隨交付件能夠提供國外適航部門頒發適航放行標簽或制造符合性檢查放行標簽,就在申請人入廠檢驗時,CAAC進行制造符合性檢查。
3) 其余非TSOA件,申請人提供質量證明文件及其相關文件;在申請人入廠檢驗時,CAAC進行制造符合性檢查。
c) 機體結構件,在離開供應商之前,必須獲得制造符合性檢查放行標簽。由審查組確定制造符合性檢查項目,在供應商設施進行檢查;或者委托國外適航部門在供應商設施進行檢查。
除審查組確定監控的供應商試驗外,其余供應商有關的試驗由總設計師系統按程序控制,至少提供試驗大綱和試驗報告給審查代表。
對于審查組確定監控的供應商試驗,試驗件的制造符合性檢查和試驗設施的制造符合性檢查,審查組在試驗開始前一并進行,或者委托國外適航部門進行監控檢查。試驗件生產的過程檢查由申請人控制。 4
6.3.2 詳細合格審定支持計劃
6.3.3 計劃實施監控
6.3.3.1 計劃完成的判據
6.3.3.2 計劃更新和重新協調的程序
6.3.3.3 計劃完成狀態定期報告程序
6.3.4 制造符合性檢查3
6.3.4.1 檢查項目的確定和檢查計劃制定
6.3.4.2 計劃的實施監控
6.3.4.3 制造符合性檢查的完成狀態
7. 附則
7.1 本程序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負責解釋。
7.2 本咨詢通告自2007年1月5日起施行。
3 委托美國聯邦航空局進行制造符合性檢查工作的程序見附件1。制造符合性請求單見附件2,等同于《型號合格審定程序》(AP-21-03)的“制造符合性檢查請求單”,表AAC–121(08/2002)。 5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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