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預報室發布的所有與專機飛行有關的預報都要及時發往民航北京氣象情報收集中心、華東空管局氣象中心、起降機場和備降機場。
5.22氣象科應急演練規定
5.
22.1目的
為了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與可行性,提高氣象業務應急救援體系的反應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協同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5.
22.2內容
a)氣象部門應當結合空管保障實際,有計劃、有重點的定期組織演練。
b)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氣象部門可與機場、航空公司等相關單位共同開展應急演練。
c)氣象部門每年應至少舉行一次應急演練。
d)氣象部門在組織應急演練時,應當保持氣象正常保障能力。
e)演練前應當制定詳細的演練計劃,計劃應在計劃演練時間前 10個工作日完成,內容主要包括:
1
)應急演練的方式、類型、地點、時間;
2
)參加的單位及其職責;
3
)演練步驟;
4
)演練場地、人員;
5
)演練的總結講評。
f)在應急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解決,必要時提請上級予以協調解決。
5.23航線實習規定
5.
23.1目的
為加強航線實習的管理,使參加航線實習人員了解空中天氣變化特別是復雜氣象對飛行的影響,并對飛行狀態進行實地觀察、研究、記錄,積累經驗,改善氣象服務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5.
23.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氣象預報員。
5.
23.3內容
a)參加航線實習的人員必需持有有效氣象預報員執照。
b)申請航線實習的人員向氣象臺臺長提出申請報告。
c)氣象臺臺長根據工作安排同意后向航管中心領導申報。
d)經航管中心領導審核批準后開具航線實習任務書。
e)參加航線實習者憑預報員執照和航線實習任務書,經航管中心領導批準后向民航山東監管辦申請開具公安證明。
f)到飛行報告室或有關航空公司簽派部門辦理乘機手續。
g)攜帶所有必需的資料進行航線實習。
h)每人每年航線實習通常為兩次,長、短航線各一次,每次不超過5天。
i)實習結束后應按期返回,并書面寫出航線實習總結。
j)航線實習任務書交航管中心統一保管。
5.24文件管理規定
5.
24.1目的
為規范氣象臺的文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規定。
5.
24.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氣象臺獲取的各種行業法規、規范和上級下發的各類文件的收文、傳達、保存等。
5.
24.3內容
a)氣象臺收到上級下發文件后,將收文日期、序號、文件編號、來文機關、文件名稱、處理情況等,逐項填寫在《氣象臺收文登記表》。
b)氣象臺將收到的文件,附上《氣象臺文件傳閱單》供各崗位人員學習。《氣象臺文件傳閱單》有文件名稱、文件來源、收文日期、意見和要求等欄,值班人員學習后簽名并注明閱文日期。
c)學習文件的通知以交接班日志或通告板通知的方式為主。
d)緊急文件將根據要求統一傳達。
e)文件傳閱后,不定期對傳閱文件夾進行整理,及時更新。
5.24.4專人負責制
a)下發到氣象臺的文件或氣象臺上報的文件由臺長栗小榮負責收集和整理。
b)下發到預報室的文件由陳凱負責收集和整理。
c)下發到觀測室的文件由蔣鎮負責收集和整理。
5.
25自動氣象站的運行管理規定
5.
25.1 綜合遙測氣象儀Ⅱ型為觀測主用設備,嚴禁在計算機上進行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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