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3設備的維護
14各類表格
14.
1文件傳閱單
14.
2人員內部培訓登記表
14.
3氣象業務運行月報表
14.
4預報業務運行月報表
14.
5觀測業務運行月報表
14.
6預報業務工作檢查單
14.
7觀測業務工作檢查單
14.
8人員外出業務學習培訓登記表
氣象科運行手冊修訂記錄
修訂日期 修訂內容 換頁人 備注
1.氣象科簡介
機場氣象臺始建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并于九月十五日正式開始運行。發布航站 9小時天氣預報,供航不定時觀測,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改為 13小時觀測。二 00六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參與國際氣象情報交換。
目前在崗人員 8人。其中預報員 4人,觀測員 4人。本科學歷 4人,大專學歷 3人(2人在讀本科),中專學歷(在讀大專)1人。其中工程師 4人,助理工程師 4人。以上 8人均持有中國民航局頒發的有效氣象專業上崗執照。
主要職責(見航空氣象服務)。
主要設備及觀測場位置(見設備狀況及維護責任)。
2崗位設置圖
3氣象服務
3.1航空氣象服務及設備設施保障單位或部門
3.
1.1提供機場航空氣象服務的單位是機場航管中心氣象臺。
聯系電話:0631-8641270
內部電話:預報室 8092觀測室 8093
3.
1.2機場航空氣象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障單位是航管中心通信導航科。聯系電話:0631-8641253
3.2氣象服務項目
3.2.1氣象預報服務
a)制作和發布本機場的機場預報、著陸預報、起飛預報、機場警報等。
b)通過協議方式為民用航空用戶提供氣象服務。
c)航空氣候資料的處理工作,定期編寫機場《氣候志》。
3.2.2氣象觀測服務
a)實施
13小時加不定時觀測,提供不間斷地監視機場天氣變化的服務,所提供的資料具有準確性、代表性和比較性。
b)進行例行觀測、特殊觀測和事故觀測,負責提供機場的天氣報告,包括例行天氣報告
(METAR)/特殊天氣報告(SPECI)、本場例行天氣報告(MET REPORT)/本場特殊天氣報告(SPECIAL)以及事故觀測報告。
c)提供氣象觀測月總簿、年總簿等反映機場氣候統計的資料。
d)通過協議的方式為機場航空氣象用戶提供實時的天氣實況服務。
4崗位職責
4.1氣象科職責
氣象科主要職責:提供航行氣象安全保障服務。
1.
按照國家和了航局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上級有關安全措施、要求,;建立和完善氣象科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程序,組織和實施氣象安全保障工作;
2.
實施本機場的天氣探測,監視本場的天氣情況,發布機場天氣報告;
3.
制作國內常規天氣圖及本在區范圍內氣象圖表,分析各種天氣資料,制作和發布本場的機場預報、趨勢預報、天氣報告和機場警報等;
4.
接收北京氣象中心、地區氣象中心和省局級氣象臺制作的高、中、低層高空風/溫度預告圖、重要天氣預告圖;
5.
實施中國民航飛行氣象情報交換辦法中規定的責任;
6.
接收、編輯、轉發飛機空中報告;
7.
接收地區氣象中心轉發的飛行氣象情報;
8.
根據需要,向本地區氣象中心索取飛行氣象情報;
9向機場值班首長、管制員、飛行員講解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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