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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特征,制定相關的數據鏈通信要求,例如:
(1) 運行環境。對于包括終端用戶申請或通信性能要求的特殊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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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應當指出該航路的特殊性,例如:
(a) 在北大西洋航路上,數據鏈放行電報確認回復中需要加入航跡電
報的序列號。
(b) 在可能受到傳播干擾的特殊航路(如在特殊地點、特殊時間、特
殊季節或不同的太陽黑子運行周期中,涉及到高頻語音或高頻數據鏈通
信)。
(2) 程序。在那些數據鏈通信政策不明確的區域運行時,運營人應當
運行手冊中制定相關的數據鏈通信指南和備用措施。例如,某些區域不支
持直接的CPDLC 模式,運營人應當遵循該空域當局頒布的法規,并使用經
批準的通信設備和方法。
(3) 特殊數據鏈通信系統。運營人應當指出特殊的數據鏈通信系統或
不同版本的任何差異,這些差異可能給運行帶來影響。例如:波音飛機的
FMS“load 11”軟件需要一個能夠把飛機尾號加入數據鏈信息中的解決方
案,而“load 12”軟件則不需要。
8、維修
a、總則。
數據鏈通信維修程序及其修訂必須作為運營人維修手冊的一部分獲
得局方的批準或認可。運營人應當證實,數據鏈通信維修程序與數據鏈通
信系統制造商和航空器制造商規定的數據鏈通信維修程序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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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維護培訓
運營人應當按照相關規章的要求提供足夠的數據鏈通信系統維護培
訓,以確保其維護人員和不屬于運營人正式員工的航站合同維護人員能夠
正確地實施數據鏈通信系統的維修計劃。該培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系統安裝、改裝,報告系統偏差的糾正,測試設備的使用,相關程序,MEL
放行和“返回繼續使用”的授權等。培訓程序還應包括數據鏈通信的地面
測試,該測試應當能夠正確地評估數據鏈通信系統的功能,同時不會因與
空中交通設施之間的進行模擬信息交換而產生危險。
c、數據鏈通信系統軟件的更新
運營人需確保在必要時更新數據鏈通信軟件,并且保證機載和地面系
統能夠識別安裝的數據鏈通信能力等級并做出正確回應。
d、數據鏈通信設備“返回使用”政策
運營人應當制定數據鏈通信設備“返回使用”政策,當飛機在排除一
次數據鏈通信系統故障或實施維修工作后,返回使用時要確保數據鏈通信
系統的正常功能。
9、數據鏈通信的運行使用
a、總則
使用數據鏈通信的運營人都應當遵守和執行本咨詢通告6 中有關數據
鏈通信訓練所要求的技術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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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飛行員職責
在運行中,數據鏈通信被指定作為一種主要的或補充的通信方法,機
組應當按下列要求對數據鏈信息做出快速、正確的初始反應。
(1) 在需要時快速生成信息;
(2) 對信息進行恰當的反應;
(3) 恰當的機組協調,以便每個機組成員能得到所需的、一致的信息;
(4) 對信息做適當的保存,以便于后續操作(如:打印跨洋指令等);
(5) 對不明確信息進行恰當處理;
(6) 根據運行環境或指令要求,合理使用數據鏈和語音通信(例如,
使用語音通信作備份,或為澄清不正常情況進行通信);
(7) 如果管制員數據鏈指令與語音通話指令有矛盾,遵照語音通話指
令執行。
c、數據鏈通信操作
推薦的數據鏈通信使用方法如下:
(1) 為了排除不必要的通信和可能與地面設備的沖突,數據鏈通信應
當僅與所飛航路或程序要求的特定設備一起使用。(例如:僅在為支持飛
行計劃或飛行運行要求所必需時,才能與指定的地面設備以外的設備進行
數字通信)。
(2) 自由文本數據鏈信息應當使用標準航空術語和公認的縮略語并
以英文書寫。
(3) 在離港前對數據鏈通信的能力進行檢查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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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運營人的責任
運營人使用數據鏈通信應有以下責任:
(1) 對于在各種環境下的通信和使用新的或更改后的部件或軟件時,
需確認其功能正常。
(2) 確保對突發數據鏈事件的跟蹤與評估。
(3) 定期評估數據鏈通信的訓練、檢查和維修程序,以確保其正確性、
一致性、適時性和有效性。
e、ATC 職責
運營人可以認為ATC 遵循了以下程序:
(1) 當使用數據鏈通信時,確保管制員不會錯誤給出與話音指令相反
的數據鏈指令;
(2) 注意相關數據鏈通信程序的變化;
(3) 培訓ATC 數據鏈專家,使他們了解飛行機組對數據鏈咨詢信息的
預期反應,并盡可能地安排這些專家在裝有數據鏈通信設備的飛機上熟悉
這些通信程序;
(4) 當機組要求時提供數據鏈信息的解釋和確認,必要時,幫助機組
返回到指定的放行許可或提供補充許可;
(5) 對于經常發生數據鏈通信問題的空域和機場,應當通報局方,以
便相關部門采取適當的改進措施,完善空地通信系統,對程序和空域進行
適當的調整。
(6) 如果意識到與數據鏈通信相關的其它危險情況、狀態或事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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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應及時通報局方。
10、數據鏈通信事件報告
a、總則
鼓勵運營人和生產廠商完善程序,確保與數據鏈相關事件能夠被及時
有效識別、跟蹤并改進。該程序應:
(1) 恰當評估數據鏈事件的重要性;
(2) 必要時,對特定的數據鏈事件信息進行跟蹤;
(3) 使生產廠商和局方隨時了解數據鏈通信在國家空域和國際間運
行中的性能。
b、飛行員報告
(1) 數據鏈的特殊報告。飛行員必須對以下數據鏈事件做出報告:
(a) 一旦收到ATC 詢問,或無意偏離ATC 指令之后,飛行員應當正確
地使用無線電通信報告。
(b) 按照規定的程序并選擇下列方法中一種或多種方式報告有關數
據鏈異常,程序困難或特定的系統失效:
·飛行員/觀察員問卷調查;
·寫入飛機記錄本,或使用ACARS 等;
·運營人使用的其它記錄(例如“機長報告”)。在附錄1中給出了典
型的數據鏈事件報告格式。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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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數據鏈通信系統的運行批準程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