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空管運行單位對安全有潛在影響的制度或規定改變前;
(3)
空管運行單位安全形勢呈現下滑趨勢時;
(4)
外部檢查或者內部監督網絡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
(5)
不正常事件發生后;
(6)
其他對安全有影響的情況。
3.
3.4風險管理的實施通常包括危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緩解、持續監控等 4個基本步驟:
圖3 風險管理流程圖
3.
3.5危險識別
3.
3.5.1危險識別是對可能影響安全的因素進行識別的過程,空管運行單位應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危險識別方案,針對本單位和部門的活動,識別所有對安全有影響的危險或隱患。本手冊附錄 5提供了空管運行中可能涉及的危險樣例。
3.
3.5.2危險識別應從人、機、環、管理各個方面入手,運用各種方法和工具,分析各種可能影響安全的因素,確定危險源。危險識別常見的方法有:
(1)
對歷年來本單位以及國內外有關不正常事件的分析;
(2)
本單位以及國內外安全信息的分析和挖掘;
(3)
問卷調查、訪談、會議討論;
(4)
內部安全審計、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
(5)
運行部門在日常運行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
(6)
包括事故樹、事件樹等在內的安全系統工程方法。
3.
3.5.3危險識別應考慮全面、無遺漏。分別以崗位、班組、科室、
部門為單元,層層識別存在的危險,并填寫危險源控制單(見附錄6)。空管運行單位應當樹立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發動從業人員隨時、隨地、隨機進行隱患排查和報告。
3.
3.5.4根據風險分析和風險緩解的實施情況,各部門應建立職責范圍內的危險源控制單。所有識別出來的風險都應當分門別類進行動態監控和管理。
3.
3.6風險評估
3.
3.6.1風險評估是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從危險的后果嚴重程度和發生可能性兩方面入手,綜合評價風險大小的過程。
3.
3.6.2對于識別出來的危險可參照附錄 7表 1、表 2判斷危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程度,并利用表3給出的風險矩陣進行分類。
3.
3.6.3利用風險矩陣將風險分為可接受(綠色區域)、可容忍(黃色區域)或不可接受(紅色區域)三類,其中:
(1)
可接受風險:不需要采取控制措施;
(2)
可容忍風險:風險暫不能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容許這種風險的存在。空管運行單位應明確可容忍風險的存在期限;
(3)
不可接受風險:必須制定相應措施進行風險緩解,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3.
3.7風險緩解
3.
3.7.1對于需要采取措施的情況各部門應制定風險控制方案,明確所需的各種資源,形成詳盡具體的實施辦法。安全管理部門應監督風險控制方案的落實。
3.
3.7.2降低風險可通過更新設備設施,改進程序,培訓等多種措施。
3.
3.7.3實施風險緩解應考慮殘余風險,即方案實施后未處理、未消除或新產生的風險。
3.
3.7.4對于本單位無法進行風險緩解的情況,應報上級主管部門,
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3.
3.8持續監控
3.
3.8.1空管運行單位各運行部門應持續監控風險,檢查相關風險緩
解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系統沒有不可接受的風險。 風險監控的方法包括:
(1)
對外部或者內部情況變化的分析;
(2)
日常運行信息的分析;
(3)
隨訪、查閱相關安全記錄;
(4)
安全形勢分析;
(5)
安全信息挖掘;
(6)
事件調查等。
3.
3.8.2對于下列的情況應進行重點分析和監控:
(1)
小于最小飛行間隔;
(2)
低于最低安全高度;
(3)
空管雷達自動化系統出現低高度告警或短時飛行沖突告警;
(4)
非法侵入跑道;
(5)
地空通信失效;
(6)
無線電干擾;
(7)
影響空管運行安全的設備故障。
3.
3.9空管運行單位各運行部門實施風險管理形成的文檔應由相關負責人簽署,匯總后作為重要的安全信息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風險管理的相關數據和文檔應錄入安全信息系統,作為空管運行重要的安全基礎數據。
3.
3.10空管運行單位應當每年度向地區管理局提交風險管理和監控
情況的報告。
3.4
事件調查與處置
3.
4.1本節所指事件調查是指空管運行單位內部進行的事件調查,是對運行安全、正常有影響的事件進行的調查,其目的在于查明事件發生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提高本單位的安全水平。
3.
4.2安全管理部門是事件調查的主管部門,負責事件調查的組織實施。事件調查人員應熟悉空管的相關專業知識,具備空管一線工作的經驗和事件調查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接受過事件調查的相關培訓,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文字、口頭表達及獨立工作能力。
3.
4.3事件調查的范圍可由空管運行單位自己決定,凡是可能影響安全的事件都可以進行調查,調查的深度取決于事件的性質和潛在的后果。事件調查應遵循客觀、深入、全面的原則,調查人員應當保持友善的、鼓勵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履行職責。
3.
4.4事件調查的基本流程:
(1)
決定是否展開調查;
(2)
收集相關數據和信息,重現事件發生的過程;
(3)
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判斷潛在危險因素;
(4)
評估風險及其可接受程度;
(5)
提出安全建議和措施;
(6)
提交事件調查報告;
(7)
通報安全信息。
3.
4.5事件調查可采取下列方式進行:
(1)
聽取事發單位對事件過程和原因的匯報;
(2)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民航空管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指導手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