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轉客票信息
序號 票號 姓名 艙位等
序號 票號 姓名 艙位等級 序號 票號 姓名 艙位等級
1 16
2 17
3 18
4 19
5 20
6 21
7 22
8 23
9 24
10 25
11 26
12 27
13 28
14 29
15 30
合計: 旅客人數: 人
【說明】《電子客票簽轉備查單》交由新承運人保管,新承運人保存《電子客票簽轉備查單》,作為雙方航空公司結算開賬時的備查依據。由現場值班主管或場站代表填寫。
注:本單建議采用ISO標準A4型紙(尺寸:210×297mm)。
18.3 國內航空票務(參見航空《地面服務手冊》(下冊)
18.4 運輸業務電報實例及相關代碼
18.4.1 概述
18.4.1.1 前言
1) 業務電報是旅客和行李運輸過程中的重要作業內容,也是旅客服務的重要依據,必須及時、正確地操作。
2) 使用離港系統辦理乘機手續的航班,旅客出發業務電報,例如旅客服務報、座位占用報、旅客最后銷售報等可根據系統設定自動發出。
18.4.1.2 電報的組成
1) 發電報時,應根據電報內容、發出時間、航班飛行時間等決定電報的輕重緩急程序,通常選用下列等級代號:
QU——急報;
QK或不標明等級(即無等級代號)——快報(亦稱普通電報);
QD——平報(可緩送,但不遲于次日上午送達的電報)。
2) 發電報時間應使用國際標準協調時間(UTC),例如:120930。
3) 在操作電文時,應盡量使用規定的代號和簡語,所列簡語不敷使用時,也可使用明語,但不要自撰簡語和代號,以免造成電文不明,貽誤工作。
4) 收/發電地址由七個字母組成:
前三字符為城市或機場代號,第四、五字為部門兩字代號,第六、七兩個字符為承運人代號。例如PEKKDXW。在發電地址前應冠以“.”符號。
5) 使用世界(WORLD TRACER)行李查詢系統,必須嚴格按照系統格式發報,否則電報不能進入電腦。
18.4.2 旅客運輸業務電報
18.4.2.1 定座旅客名單報
1) 識別代號
PNL (Passenger Name Lists Messages)
2) 內容及用途
航空公司定座系統在航班起飛前向機場地面服務部門拍發的關于某一特定航班的旅客姓名、數量的目錄表,是機場地面服務部門準備航班和辦理乘機手續的依據。
3) 收電地址
航班始發站的機場地面服務部門。
4) 格式
航班號/日期 月份 登機站 部分序號
艙位等級標識 各艙位的子艙位代號
到達站 旅客總數(按艙位等級)
旅客姓名 PNR編號等信息
18.4.2.2 旅客名單增減報
1) 識別代號
ADL (Addition and Deletion Lists Massages)
2) 內容及用途
航班離站前對PNL報進行的修改的通知。
3) 收電地址
航班始發站的機場地面服務部門。
4) 格式
A 格式說明
航班號/日期 月份 登機站 部分序號
座位布局標識/各艙位可利用座位數
到達站旅客總數
刪減識別代號 DEL
增加識別代號 ADD
變更識別代號 CHG
旅客姓名 PNR編號等信息
B 格式范例
QU NNGKDXW
.PEKRRXW 051612
XW157/05MAR PEK PART1
CFG/8F142Y
-NNG 21C
CHG
1 OKANO/OSACZ MR
L/HVN2B
ADD
1 TONG/PEI MR
L/HVV3Q
R/FQTV XW12345678
DEL
GONZALES
R/1INF
=
18.4.2.3 旅客名單報
1) 在實行旅客名單電報的航班上,旅客名單報可代替旅客艙單。航班的始發站應在航班關閉后,及時向航班的到達站發送旅客名單報(TPM)。
2) 旅客名單報的內容:
(1) 收電地址;
(2) 發電地址;
(3) 電報識別代號;
(4) 航班信息:
承運人二(或三)字代碼;
航班號;
航班日期(日、月);
到達站機場三字代號;
該段名單在電報中的序號,如:PART1。
(5) 旅客名單部分:
如果是團體旅客,在第一旅客姓名前注明團體人數;
旅客姓;
旅客名字的縮寫;
嬰兒家長的姓及注明嬰兒(I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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