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B 通知和報告檢查單
注:在本檢查單中,下述術語有以下含義:
— 國際事件:一締約國登記的航空器在另一締約國的領土內發生的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
— 國內事件:發生在登記國本國領土內的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
— 其他事件:發生在非締約國領土內,或任一國領土外的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
1.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通知
來自
關于
給
參見附件13
所在國
國際事件:
所有航空器
登記國
經營人所在國
設計國
制造國
國際民航組織(航空器在2 250公斤以上時)
4.1
登記國
國內和其他事件:
2 250公斤以上的
航空器
經營人所在國
設計國
制造國
國際民航組織(航空器在2 250公斤以上時)
4.8
2. 最后報告
不論發生在何處的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
來自
報告種類
關于
給
參見附件13
進行調查的國家
最后報告
所有航空器
組織調查的國家
登記國
經營人所在國
設計國
制造國
因有死亡而涉及的國家
提供信息、重要設備或專家的國家
6.4
5 700公斤以上的航空器
國際民航組織
6.7
附件 13 ATT B-1 1/11/01
附件 13 —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調查 附篇 B
3. 事故/事故征候資料報告
不論發生在何處的事故和嚴重事故征候
來自
報告種類
關于
給
參見附件13
進行調查的國家
初步報告
2 250公斤以上的航空器事故
登記國或出事所在國
經營人所在國
設計國
制造國
提供信息、重要設備或專家的國家
國際民航組織
7.1
2 250公斤或以下航空器事故(如果涉及適航問題或其他關心的問題)
同上(國際民航組織除外)
7.2
事故資料報告
2 250公斤以上的航空器事故
國際民航組織
7.5
事故征候資料報告
5 700公斤以上的航空器事故征候
國際民航組織
7.7
4. 事故預防措施
其他國家關心的安全問題
來自
報告種類
關于
給
參見附件13
分析安全資料的國家
任何
被認為是其他國家關心的問題
關心的國家
8.7
提出安全建議的國家
安全建議
向另一國提出的建議
該國事故調查部門
6.8, 8.8
——————————
1/11/01 ATT B-2
附篇C 嚴重事故征候實例清單
1. “嚴重事故征候”一詞在第1章中的定義如下:
嚴重事故征候 可表明幾乎發生事故的情況的事故征候。
2. 在此所列事故征候為可能屬于嚴重事故征候的典型事故征候實例。本清單并非包括無遺,且只是為界定嚴重事故征候提供指導。
為避免相撞或不安全情況,必須做出規避機動或本應做出規避動作的危險接近。
幾乎發生的有控飛行撞地。
在被關閉或占用的跑道上進行的中斷的起飛。
在被關閉或占用的跑道上進行的與障礙物間隔微小的起飛。
在被關閉或占用的跑道上進行的或企圖進行的著陸。
在起飛或起始爬升過程中出現嚴重故障而未達到預定性能。
客艙和貨艙起火冒煙或發動機起火,即使這些火災被滅火劑撲滅。
需要機組人員緊急使用氧氣的情況。
未被列為事故的航空器結構破壞或發動機解體。
嚴重影響航空器運行的一個或多個系統出現的多重故障。
機組在飛行中喪失工作能力。
需要飛行員宣布緊急狀態的燃料儲量。
起飛或著陸事故征候,如未達跑道著陸、沖出跑道或沖出跑道邊沿。
有可能造成航空器控制困難的系統故障、天氣現象、超出批準的飛行狀態范圍的飛行或其他情況。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附件13 第九版 第11次修訂(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