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請延程運行的飛機機體與發動機的組合進行失效影響和可靠性的分析,
確定滿足適航標準(可靠性要求)的飛機構型,并且在持續運行中得以
維持。因此,為了保持飛機持續符合延程運行的型號設計,型號合格證
持有人必須制定構型維修程序,以供運營人參照實施。
注:延程運行的構型維修程序是延程運行的最低標準,是飛機運營
人獲得延程運行批準的先決條件。
(1)編寫原則:延程運行的構型維修程序要求源自申請延程運行
的飛機機體與發動機的組合進行失效影響和可靠性的分析。
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要求 AC-91-11
2008 年11 月10 日 -27-
(2)內容要求:延程運行的構型維修程序的內容包括:
a. 符合性聲明及局方批準;
b. 說明、定義和縮寫;
c. 機體與發動機的組合和延程運行時間;
d. 延程運行標準,包括按照ATA 章節分列的關鍵系統的構型標準、
維護標準、程序標準和簽派放行標準。
注:在延程運行中,如果構型維修程序的要求與其他維修和運行文
件(如MPD、MEL、FCOM)不一致,應當以構型維修程序的標準為準。
10. 航空器制造廠家對持續適航文件的修訂控制
10.1 航空器投入使用后,航空器制造廠家應當對持續適航文
件的準確性、可用性和與設計的符合性進行持續跟蹤,并在發現或
者反饋下述情況下及時修訂涉及的持續適航文件:
(1)存在錯誤或不準確的情況;
(2)缺乏某些航空器使用、維修及其他保持航空器持續適航
的限制、要求、方法、程序和信息;
(3)存在不可操作的航空器使用、維修及其他保持航空器持
續適航的限制、要求、方法、程序和信息;
(4)制造廠家對航空器設計更改后;
注:制造廠家也可以根據使用經驗對持續適航文件進行改進。
10.2 對于已經交付的航空器,制造廠家可以使用服務文件的
方法更改持續適航文件,此類服務文件中應當至少注明以下信息:
(1)修改手冊的名稱和部分(頁碼和段落);
(2)適用的具體構型和序號的航空器(包括設計更改的信息);
(3)具體修訂的內容(一般由制造廠提供修訂插頁)。
(4)執行期限(如適用)。
注:對于涉及持續適航文件中需局方批準文件內容的更改,如
涉及執行期限的項目,一般都以頒發適航指令的方式正式發布。
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要求 AC-91-11
2008 年11 月10 日 -28-
10.3 為保證持續適航文件修訂控制責任的落實,航空器制造
廠家應當建立滿足下述要求并經局方認可的持續適航文件有效性
控制管理體系:
(1)明確修訂責任部門和人員;
(2)能夠及時收集、分析和處理航空器用戶的使用和維修信息;
(3)將對持續適航文件影響的評估作為設計更改的必要環節;
(4)以書面的程序明確管理體系工作的流程、標準和規范。
11. 航空器制造廠家對持續適航文件的分發
11.1 航空器制造廠家應當在航空器交付時將所有的持續適航
文件一同提供航空器的所有人或運營人,并向其及時提供后續的修
訂內容。
11.2 持續適航文件可以以紙面、縮微膠卷、電子文檔(光盤、
網絡)或者其組合的方式向航空器的所有人或運營人提供,但以電
子文檔方式提供時應當保證任何人無意或者有意情況下都不能修
改其內容。
11.3 對于發動機、螺旋槳、機載設備和零部件制造廠家單獨
編寫的手冊,可以通過與航空器制造廠家簽訂協議的形式明確由其
單獨向航空器的所有人或運營人提供,但航空器制造廠家有責任監
督協議的落實,并在協議得不到履行時直接向航空器的所有人或運
營人提供這些手冊。
11.4 為保證航空器的所有人或運營人及時獲得和使用最新有
效持續適航文件,航空器制造廠家應當建立一個所有手冊現行有效
版本的索引(包括發動機、螺旋槳、機載設備和零部件制造廠家單
獨編制的手冊),并定期及時更新和向所有人或運營人提供。
11.5 為保證持續適航文件分發責任的落實,制造廠家應當建
立滿足下述要求并經局方認可的持續適航文件分發管理體系:
(1)明確分發責任部門和人員;
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要求 AC-91-11
2008 年11 月10 日 -29-
(2)以書面的程序明確管理體系工作的流程、標準和規范。
12. 對航空器設計更改批準持有人的要求
12.1 除航空器制造廠家外,下述運輸類航空器的設計更改持
有人應當負責持續適航文件中針對其更改涉及部分的影響評估和
必要修訂:
(1)補充型號合格證(STC);
(2)零部件制造批準書(PMA);
(3)重要改裝方案批準;
(4)重要修理方案批準。
注:重要修理雖沒有改變原設計構型,但可導致更改現有維修
任務或者檢查間隔(如結構修理導致需要更多的檢查、發動機非轉
動部件的修理影響關鍵轉動部件的壽命時限等),因此視為設計更
改。
12.2 上述設計批準持有人在申請批準時,應當同時提交其更
改對持續適航文件的影響評估。如有影響,應當附有修訂內容;如
不影響或不更改現有的持續適航文件,也應附有現有持續適航文件
仍然適用的聲明。上述修訂內容或聲明將作為批準數據包的必要部
分。
13. 持續適航文件認可的申請
13.1 航空器制造廠家在型號合格審定的過程中即應當向局方
AEG 部門提交持續適航文件的編制方案和計劃,其中至少應當包括
下述內容:
(1)持續適航文件包含的手冊劃分清單;
(2)每本手冊所包含的持續適航文件的具體要求內容計劃;
(3)每本手冊具體的編寫、修訂控制及分發的責任部門和責
任人,包括具體的工作流程、標準和規范
(4)有關的完成時間計劃。
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要求 AC-91-11
2008 年11 月10 日 -30-
注:上述方案和計劃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進行修訂,但應當及
時報局方AEG 部門最新的方案和計劃。持續適航文件的編制方案將
最終形成本文件7.3 所要求的主手冊。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