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1.2.3 飛行考試員的類型
飛行考試員只能實施具有考試授權的實踐考試。飛行考試員可以擔任下列專業的飛行考試員:
A.駕駛員飛行考試員:
(1)私用駕駛員執照考試員(PPE);
(2)商用駕駛員執照考試員(CPE);
(3)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考試員(ATPE);
(4)通用熟練檢查考試員(PCE);
B.領航考試員(FNE);
C.飛行通信考試員(FRE);
D.飛行機械考試員(FEE)
1.3 項目運行
1.3.1 地理分布
民航總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將確保委任足夠的飛行考試員,并根據各民用航空單位機隊規模、飛行人員數量、對飛行考試員的需求狀況等因素,按照華北、華東、中南、西南、東北、西北、新疆七個民航地區管理局的管轄區域,合理配置飛行考試員,以便能夠充分滿足飛行人員的考試需求。
1.3.2 授權的區域限制
所有的考試必須由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指派,并在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的監督下實施。飛行考試員根據所屬地區管理局的區域限制對飛行人員實施實踐考試(如果要跨地區實施考試,應由主管的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與其他地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預先協調,并批準考試員對其他地區飛行人員進行考試)。
1.3.3 飛行考試員的近期經歷要求
飛行考試員應根據民航規章CCAR-61部中第61.59條和第61.61條的要求保持駕駛員資
4
格的有效性和飛行熟練性;領航員、飛行通信員和飛行機械員考試員應根據民航規章CCAR-63部第63.15條的規定保持執照的有效性。另外,飛行考試員應持有當前有效的飛行教員執照(如適用)。
1.4 考試員管理
1.4.1 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地區考試員的工作實施管理和日常監督。
A.飛行考試員在所屬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的直接領導和監督下工作。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保存飛行考試員的有關資料。
B.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匯總和解答飛行考試員的有關疑問或其他問題;對于暫不明確的問題,應向民航總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請示。
C.飛行考試員可以就考試的程序和標準方面的問題與局方監察員進行討論,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應鼓勵進行這種討論。如果考試員提出申請,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的監察員可以考慮與飛行考試員一同飛行以便解決技術、程序和標準等方面的問題。
D.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有權指派有資格的人員對已被考試員進行了執照和等級檢查的申請人進行復查。
E.如果由飛行考試員實施實踐考試并推薦頒證的駕駛員在考試后三個月內發生了事故、事故征候或其它重要事件,并且駕駛員在這些事故、事故征候或其他重要事件中的表現存在明顯的問題,局方可以要求對該考試員本人的知識和技能進行再次評估檢查。
F.對于在年度報告中實踐考試通過率超過95%的飛行考試員,局方監察員將對其實施的考試進行監督檢查。
G.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應在飛行考試員的任期內對其進行持續培訓,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考核和評估;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要記入個人資料檔案,作為能否繼續擔任飛行考試員和是否終止其任期的依據。
1.4.2 檔案記錄
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保存其轄區內每個飛行考試員的檔案。檔案包括以下材料:
A.參加并通過民航總局飛行標準部門認可的考試員培訓課程證明的復印件;
B.監察員證或委任代表證的復印件;
C.實踐考試工作單的復印件;
D.飛行考試員現行有效的駕駛員執照、飛行教員執照或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E.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收到的關于飛行考試員的所有信件的復印件。
1.4.3 對飛行檢查委任代表授權的委任和撤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三條和CCAR-183部的規定,局方有權將有關航空人員合格審定的考試、檢查的任何職能委派給飛行檢查委任代表完成,只要他們遵守局方的規章、手冊和審核辦法。根據CCAR-183部的規定,局方也可以隨時以任何認為適合的理由撤銷對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的委任。
A.終止委任
如果決定終止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的委任,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應向民航總局提出終止委任的建議。CCAR-183部第十條和管理程序《民用航空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管理程序》(AP-183FS-001R1)第8.2條列出了終止委任的一般條件。
B.當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形,民航總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部門可以終止飛行檢查委任
5
代表的任期:
(1)推薦單位或委任代表本人書面要求終止;
(2)飛行中發生飛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3)技術檢查時不能秉公辦事,被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
(4)本人執照上相應的航空器等級失去近期經歷或熟練檢查過期等原因導致失去運行資格的;
(5)飛行檢查委任代表考入或調入局方工作,獲得飛行標準監察員資格的;
(6)飛行檢查委任代表因調動等原因轉入其它地區管理局的;
(7)民航總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認為需要終止其任期的。
C.停止考試的通知
如果局方認為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的行為可能危及公眾安全,則地區管理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應立即通知該委任代表即停止所有的考試活動, 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民航總局飛行標準司。
D.民航總局飛行人員執照管理職能部門根據地區管理局的報告下發飛行標準管理文件,通知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的任期終止,收回其證件,并在總局網站上予以公布。
2 飛行檢查委任代表委任程序
2.1 背景
2.1.1 目的
飛行考試員包括局方的監察員、按照CCAR-183部《民用航空飛行標準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代表管理規定》委任的飛行檢查委任代表和經局方批準的檢查人員。局方根據CCAR-183部規章和民航總局飛行標準司下發的《民用航空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管理程序》(AP-183FS-001R1)的規定,對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2.1.2 概述
作為飛行檢查委任代表的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技術合格,并且持有所申請委派的每一種航空器的類別、級別和型別等級(如適用)。所有的飛行檢查委任代表都必須滿足CCAR-61部第61.59條(如適用)和第61.61條有關機長近期經歷的要求,而且在整個委任期間必須現行有效并且有資格擔任申請授權的每一種航空器的機長。此外,在擔任檢查委任代表期間檢查委任代表的飛行教員執照必須保持現行有效。飛行領航員、通信員和機械員的委任檢查必須滿足CCAR-63部第63.15條的要求。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飛行考試員工作手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