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一般差錯
1由于管制服務原因(含延伸服務),造成航班延誤 5分鐘(含)以內。 2專機、要客的進離港時間錯報 5-10分鐘(含)以內。 3由本科室代理的航班,延誤超過 30分鐘后,沒有去主動了解延誤原因的。 4編制飛行計劃、通報航班信息時發生錯、漏、忘,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收到遞交的各類業務電報后未檢查、未按規定拍發或錯發,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錯發、漏發和晚于規定時限發出電報的。
領航計劃報( FPL) 航班預計撤輪檔前 45分鐘,未發出 FPL電報或早于 6小時,發出FPL者。
飛行預報( FLN) 執行任務前一日 19: 00(北京時)未發出電報。
修正飛行預報( COR) 在確知飛行內容發生變化后 3分鐘內未發出電報。
取消飛行預報( ABS) 在確知飛行內容發生變化后 3分鐘發出電報。
修訂領航計劃報( CHG) 航班預計撤輪檔前 30分鐘未發出或在確知飛行內容發生變化后 3分鐘內未發出電報。
取消領航計劃報 在確知領航計劃取消后 3分鐘內未發出。
起飛報( DEP) 起飛后 3分鐘內未發出。
落地報( ARR) 落地后 5分鐘內未發出。
延誤報( DLA) 確知航班延誤后 3分鐘內未發出。
返航報( RTN) 確定航班返航后 3分鐘內未發出。
備降報( ALN) 確定航班返航后 3分鐘內未發出。
7收到疑難電報,不處理或錯誤處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僅限本部門代理的航班)。 8收到航行通告不處理或錯誤處理的。 9值班過程中不掌握重要天氣情報,或未將重要天氣情報通知機組的。 10沒有做好值班原始記錄和未收回飛行放行單的。 11對跨日航班的 FPL、DEP等電報未作交接的。
3.1.1-1
12延伸服務沒有向機組遞交、誤遞資料或資料不全,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 13當通訊、計算機設備故障時,未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和報告值班領導,影響管制工作的。
3.1.2嚴重差錯
1工作人員擅離職守,貽誤工作的。 2專機、要客的進離港時間錯報 10(不含)分鐘以上的。 3錯、漏、忘報飛行計劃、動態,造成嚴重后果的。 4漏做或做錯專機、要客飛行計劃的。 5由于延伸服務沒有遞交或錯交資料,造成飛錯航路、返航或備降等不正常飛行的。
3.1.3事故征候
未及時將飛行計劃、動態通報軍方管制部門,造成對方誤將該機作為不明航空器處置,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返航、備降等)。
3.2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獎懲規定
1目的為了獎優罰劣,充分調動人員積極性,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全體人員。 3內容執行機場公司、航管中心考核規定。
3.3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不安全事件處置程序
1目的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應當對所發生的不安全事件進行系統、客觀的調查和分析,全面查找導致發生不安全事件的各種誘因和運行中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不安全事件提出相關處理建議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2適用范圍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出現的不安全事件均適用本處置程序。
3職責本科室領導和指定的業務檢查人員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置。
4定義和術語不安全事件:本規程中指在空中交通服務工作中發生因空管責任原因造成的工作差錯,包括航行情報信息不及時、不準確,飛行計劃、動態處理出現錯、漏、忘等情況對飛行安全構成影響的事件。
5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5.
1內部調查
5.
1.1當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出現不安全事件時,應及時向航管中心報告并組成調查組對不安全事件展開調查。
5.
1.2調查組成員應當包括:科室領導、其他指定的業務骨干,必要時應要求航管中心分管領導參與。
5.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報告室運行手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