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鄰近管制區航線或機場關閉對本管制區造成影響的情況;
e)與機組或相鄰區域因飛行安全問題發生嚴重沖突。
如遇以上情況應及時通報航管中心值班領導、機場內部有關保障部門等。 特殊情況的處置通報:
a)航空器發生飛行事故、事故征候或嚴重影響飛行安全的情況;
b)航空器空中或地面被劫持;
c)航空器迷航;
d)航空器空中失火;
e)航空器因嚴重機械故障返航、備降本場;
f)航空器在地面受損。
如遇以上情況應嚴格按特殊情況通報程序及時進行通報。9重要通告、重要資料的通報
a)拍發重要的航行通告;
b)收到重要的航行通告;
c) 收到修訂(換頁)重要資料;遇到上述情況時通報航管中心值班領導、塔臺管制室等有關業務部門。
5.
7專機、重要客及其他特殊飛行保障
5.
7.1專機保障
1 專機的范圍及消息來源
a) 專機范圍: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規定,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中央特別批準的幾位老同志、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軍委副主席、以及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執政黨最高領導人。
b) 專機信息來源:總調電報、傳真電報(文件)、電話通知;華東空管局運控中心
監控室(管調)通知、上級領導通知及軍方的通知。 2專機計劃的通報流程
a) 從上級或者軍方接到專機保障任務。
b) 報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主任。
c) 報告航管中心值班領導。
d) 報告機場公司值班領導。
e) 報告機場專機領導小組長。
f) 報塔臺管制室。
g) 報機場安監部。
h) 視情況報軍方。
i) 在交接班本中記錄。
j) 將所有關于專機的文件資料存放在要客、專機文件盒內,按照保密規定,妥善
保管。 3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各崗位保障:
3.
1飛行服務崗位:
3.
1.1進港專機保障:
a) 收到計劃后按照《專機計劃的處理流程》認真通報并做好記錄。
b) 要提前了解本場、目的地機場、備降場的天氣情況。
c) 及時、準確地了解專機動態,超過專機預計起飛時間 10分鐘,尚未收到起飛動態信息,應利用電話向有關管制室詢問。
d) 收到起飛動態后及時通報機場專機領導小組長、航管中心值班領導、機場公司值班領導。
e) 在預計到達時間前 30分鐘和 15分鐘,同塔臺進行校對,如與上次通報相差 5分鐘以上時,應重新通報上述單位,確保時刻準確無誤。
f) 及時將有關動態信息的變化,通報有關保障單位和各級領導。
g) 收到塔臺專機落地通知后,立即通報機場專機領導小組、航管中心值班領導、機場公司值班領導及機場安監部,并編發落地報。
5.7.1-1
3.1.2出港專機:
a) 收到計劃后按照《專機計劃的處理流程》認真通報并做好記錄。
b) 在專機起飛前一日 17:00之前,將航管中心各單位專機準備情況報管調。
c) 在專機預計起飛前三小時開始了解天氣預報,如發現本場天氣處于邊緣或低于標準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d) 及時、準確拍發相關的領航報(特別注意核對專機航路)、起飛報等有關航行動態電報。
e) 按照要求提供航行情報資料。
f) 如是軍方專機必須二次通報(起飛前的放行申請和起飛通報)。
g) 飛機在本場起飛后通報機場專機領導小組長航管中心值班領導、機場公司值班領導,并發出起飛電報。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報告室運行手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