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手冊更改建議單
手冊更改建議單
手冊名稱:
姓 名 單 位 聯(lián)系電話
更
改
建
議
簽 名:
日 期:
單
位
或
部
門
意
見
簽 名:
日 期:
1.6 運行合格證的管理
1.6.1 概述
A. 局方頒發(fā)給學院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運行合格證》是對學院飛行培訓的性質、范圍、訓練課程等方面的具體批準和限制;
B. 學院應當遵守局方關于《運行合格證》的頒發(fā)條件、內容以及有效期限的規(guī)定;
C. “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運行合格證”由學院廣漢本部設立的安全運行控制辦公室(主業(yè)務辦公室)負責在學院主辦公樓進行展示;
D. 學院安全運行控制辦公室(主業(yè)務辦公室)下設的運行管理科負責保存一套現(xiàn)行有效的《運行合格證》,以及學院運行管理手冊(文件)體系所要求的手冊,并隨時準備接受局方的檢查。
1.6.2 運行合格證的修改
A. 當局方為了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對學院“運行合格證”修改時,學院應當在收到局方修改“運行合格證”通知的30天之內向局方提交接受局方修改決定的書面報告。當學院對局方的修改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重新考慮時,必須在30天內向局方提交書面報告,闡明對局方修改決定的意見、理由和學院建議的修改內容;
B. 當學院由于飛行培訓課程或培訓性質發(fā)生變化,需要申請修改“運行合格證”時,學院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方法,在計劃的修改生效日期前30天向局方提交修改“運行合格證”的申請書;
C. 當局方頒發(fā)了經修訂的“運行合格證”后,學院應當立即根據(jù)“運行合格證”的修訂內容,修改學院《運行手冊》,并嚴格按照局方批準的運行性質和范圍實施飛行運行;
D. 學院在收到局方拒絕修改或提出修改《運行合格證》的通知后,在30天之內,可以向局方提出對其決定進行重新考慮的請求。重新考慮的請求在30天之內提出,則局方頒發(fā)的任何修改暫停生效,除非局方認為存在影響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采取行動。如果重新考慮的請求不是在30天之內提出,使用本條E款的程序;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運行規(guī)則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