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飛行實施階段
A. 飛行實施階段是飛行四個階段中保證安全和完成飛行任務的關鍵階段。在飛行實施階段中,應當嚴格按照飛行計劃實施飛行,飛行指揮員在必要時,可在下列范圍內調整原飛行計劃:
a) 在飛行人員技術、體力、心理狀態允許范圍內,增減飛行課目的飛行時次;
b) 指定替換帶飛的飛行教員。替代的飛行教員必須了解被帶飛者的情況,并進行補充準備;
c) 同一課目,單飛可改為帶飛,但帶飛不能改為單飛。調整計劃應不妨礙整個飛行計劃的正常進行,并做好補充準備,然后實施;
d) 由于天氣變化等原因,決定改飛備份(主)計劃,并確實做好準備工作;
B. 在飛行實施階段,飛行人員和保障人員都必須聽從飛行指揮員的指揮。上級領導和檢查工作的人員關于飛行的指示,通常應通過飛行指揮員(管制員)下達;
C. 在不穩定的氣象條件下(有必要時),指揮員有權組織偵察天氣的飛行。偵察天氣,應選派有經驗的飛行教員擔任,但不得低于該機長和本機場最低天氣標準起飛;
D. 飛行實施中,遇有嚴重違章違紀、飛行秩序混亂、危及飛行安全問題時,應暫停飛行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糾正,然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飛行。當天氣變壞或遇到特殊情況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進行處置;
E. 在飛行實施階段,飛行指揮員應:
a) 隨時掌握飛行動態,在目力所及范圍內,對學生單飛的航空器組織目視觀察;
b) 隨時掌握飛行區域和備降機場的天氣情況,以及飛行區域與臨近機場的飛行動態,并及時通報相關人員;
c) 適時通知開放和關閉通信、導航及其他保障設備;
d) 采取一切措施幫助飛行人員正確處置飛行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和技術不能勝任的復雜天氣;
e) 維護機場秩序和飛行紀律,對違反飛行規則和操縱動作上有嚴重錯誤的飛行人員,應停止其飛行;
f) 保證外來的航空器按時起降;
g) 及時將航空器的起降時間和預計到達時間通知有關部門;
h) 保證替換飛行交通管制時,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交接重疊時間不少于十分鐘。
F. 在飛行實施階段,飛行教員應:
a) 嚴格按規定操作航空器。在高教機訓練中,飛機的機長應當確保下列設備和航行圖表及資料放置在飛行機組成員在其值勤位置上易于取用的位置上:
1) 工作良好的手電筒或等效的照明設備。
2) 包含本條(b)款要求程序的駕駛艙檢查單。
3) 相關的航行圖表。
4) 對于儀表飛行規則、云上目視飛行規則或夜間的運行,有關航路、終端區和進近的圖表。
5) 多發動機飛機一發停車時的爬升性能數據。
b) ;認真執行飛行計劃,用心傳授飛行技術,嚴格要求飛行質量;
c) 掌握學生的思想和身體情況,檢查學生飛行前準備情況;
d) 由于天氣、機械、或者由于學生思想、身體、技術和紀律等原因,沒有信心和不能繼續完成飛行任務時,應當向指揮員報告;
e) 及時向飛行指揮員報告天氣變化情況;
f) 在遇有危及飛行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g) 觀察和收集學生的單飛情況,并對學生的飛行情況重點講評。
G. 學生每次飛行前,應認真做好準備,主要內容包括:
a) 考慮上次飛行產生錯誤的原因和克服方法;
b) 分析氣象條件對飛行的影響;
c) 進一步熟悉飛行動作的實施程序和操縱要領;
d) 研究可能遇到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置方法。
H. 飛行人員在飛行中,必須聽從無線電指揮,遵守紀律,嚴格按照規定的任務實施飛行。當飛行中發生機械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向交通管制員報告任情況,按照機型手冊和本手冊規定,與交通管制員密切配合進行處置,必要時,交通管制員員可以要求現場機務值班人員協助指揮;
I. 飛行后,飛行人員應主動向飛行指揮員或飛行教員報告任務完成情況,向工程機務人員反映航空器的工作情況,并填寫航空器《飛行記錄薄》;
J. 在飛行實施階段,下列人員為飛行指揮員的助手:
a) 飛行值班員;
b) 值班助理員;
c) 工程機務值班員;
d) 后勤保障值班員;
e) 航空醫生;
f) 與飛行無關的人員、不應在塔臺指揮區逗留。
K. 為便于實施指揮,起飛線塔臺必須備有下列文件、圖表和設備:
a) 飛行日飛行計劃;
b) 飛行規則、安全程序和措施、訓練課程和飛行手冊;
c) 本機場使用細則;
d) 空域位置圖;
e) 本機場和備降機場的儀表進近圖;
f) 通信導航資料;
g) 日出日落時刻表;
h) 信號槍及紅、白、綠三色信號彈和《機場管制塔臺、航空器的燈光或信號彈信號》一覽表。
i) 飛行指揮日記。
L. 在飛行實施階段,各飛行保障部門,要保證飛行設備及設施等處于良好的狀態,在指揮員的統一組織指揮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保障工作。飛行結束前,根據飛行情況可由飛行指揮員(或指定人)組織召開值班人員參加的機場碰頭會,對當日保障工作作出評價。飛行結束后,各值班人員應向本部門領導匯報保障工作情況。
6.4.4 飛行講評階段
A. 飛行講評階段是訓練飛行的總結提高階段。每日飛行后,均應及時認真地組織講評;
B. 飛行講評通常以飛行大隊和/或教學小組為單位進行,各飛行保障單位應根據飛行保障情況,分別講評。連續組織飛行時,飛行講評可與下一個飛行日的飛行預先準備結合進行;
C. 飛行大隊講評時,應對飛行日任務完成的情況,飛行安全和質量,飛行組織和指揮,教學方法的優缺點,做出正確的評價;
D. 教學小組的講評,主要是總結本小組的飛行情況。著重根據課程提綱標準對每個學生的飛行質量進行評估,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研究克服辦法,并傳達上級有關指示;
E. 飛行講評,應作好準備,抓住重點。對于飛行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或普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對于違反飛行規則和規章制度的人員,必須嚴肅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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