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vy ——給定的爬升速度; v ——給定的飛行速度或最有利的飛行速度;
⎪⎩
⎪⎨ ⎧
Δ
Δ
=
1.2
0.85
ϕ H
時
時
H m
H m
11000
11000
≥
<
(2)按給定的qmax
調ξϕ Hϕ
IV x
p
P C q
0
0 max
0 ≈ (運算8′)
(3)按在給定的v 和H 下,給定的持續使用過載, y使用n
使用調
使用
y ξϕ Hϕ
V y
n K
n
P
max
2
0 2
1+
≈ (運算8″)
以上三種情況,如在飛行中發動機不加力, = 1 調ϕ ;加力時, = 1.5 ~ 2.0 調ϕ 。
9.選定飛機的推重比:
⎪ ⎪ ⎪
⎩
⎪ ⎪ ⎪
⎨
⎧
=
V
IV
III
II
I
P
P
P
P
P
P
0
0
0
0
0
0 max (運算9)
10.初步估算飛機結構、動力裝置、設備及操縱系統的相對質量m結構、m動、m設備。
(運算10)
11.按給定的有效載荷質量計算飛機質量的第一次近似值。
T
I
m m m m
m
m
− − − −
=
結構動力設備
有效
1 0 (運算11)
12.按所選的的P0 和p0 及所求出的m0I 值,計算:
(1) 機翼面積
0
0
10 p
S m g
I
= (m2),
(2) 起飛推力P0 = P0m0I g /10 (dan) (運算12)
這樣就完成了飛機主要參數選擇的第一個循環,然后進行飛機部件參數的選擇,初步進
行飛機的外形布局和內部布置,再對飛機質量進行第二循環的計算,并重復飛機主要參數選擇
的全過程。
· 63 ·
§5.3 飛機全機質量的估算
在進行飛機總體方案設計時,開始不可能精確地求出飛機的全機質量m0的值,而只能進行
初步的估算。飛機質量的估算方法有許多種,繁簡和準確程度也很不一樣,但在飛機總體設計
階段所用的方法,在原理上都是利用統計資料和一些近似計算公式,按逐步逼近的方法求解m0
的近似值。
一、全機質量的含義
通常在飛機設計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全機質量有以下幾種:
(一)空機質量
飛機的空機質量是指除去有效載荷、耗消性載荷及各種在飛行前后需進行拆裝的裝備和設
施以后的飛機質量。
這里所說的有效期荷,是指飛機的乘員、需要運送的旅客和貨物、農業機的農藥和種子、
軍用機的武器彈藥等等。
消耗性載荷是指燃油、滑油等等。
需拆卸的設施包括:各種工具、備用件、專用外掛架、救生包、衛生箱以及餐具等等。
(二)起飛質量
1.正常起飛質量——根據飛機的設計要求,能夠達到最大技術航程的飛機質量,通常不
計外掛的副油箱,用m0表示;
2.最大起飛質量——由飛機設計部門根據飛機的結構強度和起飛安全條件所規定的最大
飛機質量,通常包括副油箱等外掛物的質量。
(三)飛行質量
1.正常飛行質量——指飛機有50%余油的質量,在計算飛行性能時常用此質量:
2.最大飛行質量——指結構強度和飛行安全所能允許的最大飛行質量,飛機在空中加油
時要受此質量的限制。
(四)著陸質量
1.正常著陸質量——通常是指飛機在有20%的余油、50%的彈藥時的質量;
2.最大著陸質量——受結構強度限制,能保證安全著陸的最大飛機質量。
在飛機總體設計階段,首先要定的是飛機的正常起飛質量m0,在進行分析計算時也要用到
正常飛行質量和正常著陸質量。
二、飛機質量的分類
飛機的構造復雜,由眾多零構件和各種設備組成。對飛機質量進行精確的計算,理應從每
一個零件和每一種設備入手,但在總體方案設計階段,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為
了分析研究和計算的方便,通常是將飛機的質量劃分成若干個組成部分,或者叫做分類。這種
劃分可粗可細,例如某殲擊機各部分質量的明細表如圖5.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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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3 某型殲擊機質量表
象圖5.3 的分法,在飛機總體方案設計階段還嫌過細,不便于對飛機全機質量進行估算。
比較典型的分法,如圖5.4 所示。
圖5.4 飛機質量分類圖
當然,任何一種分類方法都不是絕對的,只是為了便于對飛機質量進行分析研究和計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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