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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具體說明。
根據AD 2002-19-52,將在所有中央油箱中裝有受影響燃油泵的飛機上
安放標牌。如果一架飛機上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同時接受檢查或替換,
飛機標牌可移除且可使用此通告中的備用使用說明。
波音正在修改主警戒系統的邏輯,使得當任一中央油箱燃油泵低壓時主
警戒燈和燃油系統指示燈亮。此舉將對于單個燃油泵低壓的情況給出更
直觀的指示,有助于將無意導致中央油箱燃油泵干轉的可能性減到最
小。此外,波音正在修改中央油箱燃油泵的操縱邏輯,將加入自動關車
功能以進一步減小燃油泵干轉。這些更新將在2004 第一季度之前通過
波音服務通告發布。
以下在本通告操作說明中描述的程序在主警戒系統邏輯變化和中央油
箱燃油泵自動關閉功能加入之前仍然有效。
使用要求(服務通告2002-19-52 和2002-24-51):
這些程序與先前針對AD 2002-19-52 和AD 2002-24-51 的程序相比沒有
發生本質上的變化。只在說明上作了細微的變動。
正常程序
中央油箱燃油量指示系統必須可操作以便中央燃油油箱內有油時放行。
在飛行中任何時候第一次指示燃油泵低壓時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必須
置于OFF。低壓指示包括由于俯仰姿態改變可能出現的LOW
PRESSURE(低壓)指示。
起飛和初始爬升
如果飛機準備初始滑行時中央油箱燃油少于5000 磅(2300 公斤),則
起飛時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必須關閉。如果中央油箱內有大于1000 磅
(500 公斤)燃油,在高于10000 英尺或俯仰姿態減小開始加速至250
海里/小時或更大的爬升速度時,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應重新打開。
使用手冊通告 編號:SHA-41 R3 日期:2003 年7 月7 日(續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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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升和巡航
爬升和巡航過程中當中央油箱燃油量達到大約1000 磅(500 公斤)時,
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必須置于OFF 位。在飛行中任何時候第一次
指示燃油泵低壓時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必須置于OFF。低壓指示包括
由于俯仰姿態改變可能出現的LOW PRESSURE(低壓)指示。
下降
下降開始時如果中央油箱燃油低于3000 磅(1400 公斤),兩個中央油
箱燃油泵電門必須置于OFF。如果進近和著陸之前需要延長平飛時間,
即等待,如果油箱中燃油大于1000 磅(500 公斤),中央油箱燃油泵
電門可重新置于ON。第一次指示燃油泵低壓時燃油泵必須關閉。
非正常程序
構型指示
如果中央油箱燃油超過1600 磅(800 公斤)并且油箱燃油泵電門置于
OFF 或者產生低壓情況,CONFIG(構型)指示器發出指示。起飛前或起
飛過程中如果中央油箱燃油小于5000 磅(2300 公斤)時不要執行
CONFIG 非正常程序。下降和著陸過程中如果中央油箱燃油小于3000
磅(1400 公斤)時不要執行CONFIG 非正常程序。
燃油泵失效
如果中央油箱有油時一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失效,將失效的燃油泵關閉。
打開交輸活門以防止燃油失衡。另一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可保持打開知道
中央油箱燃油量到達1000 磅(500 公斤)。在初次指示燃油泵低壓時
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必須置于OFF,即,在飛行中的任何時候主警戒
和燃油系統指示燈亮。
注:著陸時燃油交輸活門必須關閉。
燃油量LOW(低)指示
低燃油量的非正常情況下,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可選擇打開且可使用所
有中央油箱燃油,不考慮油箱中的剩余燃油量。
附加信息
燃油負載
使用手冊通告 編號:SHA-41 R3 日期:2003 年7 月7 日(續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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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2002-19-52 和AD 2002-24-51 有效期內,飛機的無燃油全重加中央
油箱燃油重量可能超過最大無燃油全重,將平衡(重心)影響考慮在內,
起飛、爬升和巡航時超過量最多達5000 磅(2300 公斤),下降和著陸
時最多3000 磅(1400 公斤)。
地面程序 – 放油和燃油傳輸
中央油箱或主機翼油箱放油時,監視燃油泵低壓指示燈并初次指示燃油
泵低壓時將燃油泵關閉。禁止在機上有乘客時放油。
注:以下放油和燃油傳輸程序可代替以上FAA 批準函140S-02-376 和
140S-02-363 使用。
燃油傳輸或放油之前,對相應的燃油泵LOW PRESSURE(低壓)燈進
行照明測試。從中央或主機翼油箱傳輸燃油或放油時,監視燃油泵低壓
燈并在初次燃油泵低壓指示時將燃油泵關閉。當進行燃油傳輸或放油的
油箱中燃油不少于2000 磅(900 公斤)時,可在機上有乘客的情況下
進行油箱間的燃油傳輸或放油。油箱燃油量少于2000 磅(900 公斤)
進行放油和燃油傳輸時,放下所有乘客和不必要的機組人員并在不必要
的機組人員和乘客重新登機時將相應的燃油泵關閉。
使用說明(備用使用說明):
這些程序已由FAA 批準函140S-03-189 批準作為適航指令2002-24-51
的AMOC。可通過經批準的檢查程序檢查中央油箱燃油泵確定線圈位
置的飛機的原始程序使用這些程序。
正常程序
中央油箱燃油量指示系統必須可操作以便中央燃油油箱內有油時放行。
在飛行中任何時候第一次指示燃油泵低壓時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必須
置于OFF。低壓指示包括由于俯仰姿態改變可能出現的LOW
PRESSURE(低壓)指示。
起飛和初始爬升
如果飛機準備初始滑行時中央油箱燃油少于5000 磅(2300 公斤),則
起飛時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必須關閉。如果中央油箱內有大于2000 磅
(950 公斤)燃油,在高于10000 英尺或俯仰姿態減小開始加速至250
海里/小時或更大的爬升速度時,兩個中央油箱燃油泵應重新打開。
使用手冊通告 編號:SHA-41 R3 日期:2003 年7 月7 日(續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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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升和巡航
爬升和巡航過程中當中央油箱燃油量達到大約2000 磅(950 公斤)時,
將一個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置于OFF 位。打開交輸活門避免燃油失衡。
當主警戒和燃油系統指示燈亮時,立即將另一個中央油箱燃油泵電門置
于OFF 并關閉燃油交輸活門。著陸時燃油交輸活門必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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