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第91.963條 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要求
(a) 對于有關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要求的條款,使用下列術語解釋:
(1) 擴編飛行機組,是指配備三名駕駛員的機組。
(2) 日歷日,是指按世界協調時或當地時間劃分的一個時間段,從當日零點到次日零點之間的24小時。
(3) 值勤期,是指機組成員在接受代管人安排的飛行任務后,從報到時刻開始,到解除任務時刻為止的連續時間段。
(4) 運行延誤,是指由于出現惡劣的氣象條件、飛機設備故障、空中交通管制不暢等代管人或飛行機組無法控制且預先沒有得知的客觀原因而導致的延誤。
(5) 多時區飛行,在北緯60度和南緯60度之間,連續向東或向西跨越不少于5個時區的飛行。
(6) 休息期,是指從機組成員到達休息地點起,到為執行下一次任務離開休息地點為止的連續時間段,在該段時間內,航空器代管人不得為該員安排任何工作和給予任何干擾。代管人將機組成員運送到執行飛行任務的機場,或將其從解除任務的機場運送回駐地,這些路途上所耗費的時間不應當被認為是休息期的組成部分。
(b) 參加代管航空器飛行的飛行機組成員應當符合本規則第91.963和第91.965條對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的規定。
(c) 在飛行任務預計結束時間之前24小時內,應當為飛行機組成員提供至少10個連續小時的休息期。
(d) 由于運行延誤需延長值勤時間或飛行時間時,應當得到代管人的批準并得到飛行機組的同意,且不得超出本規則第91.965條規定的最高限制。
(e) 當待命執行飛行任務的飛行機組成員認為執行該次飛行將違反本規則的飛行、值勤和休息要求時,飛行機組成員可以拒絕執行該次飛行任務。 2007 年 X 月 X 日 -57-
CCAR-91R2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
第91.965條 飛行機組的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要求
(a) 航空器代管人為飛行機組成員安排飛行時,應當保證飛行機組成員的總飛行時間(含所有飛行時間,如訓練、調機飛行等)滿足下列要求:
(1) 任何7個連續日歷日內不得超過40小時;
(2) 任一日歷月內不得超過120小時;
(3) 任一日歷年內不得超過1400小時。
(b) 對于含一名或兩名駕駛員的飛行機組,其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安排應當滿足下列表格中的要求:
正常排班
運行延誤后
飛行前休息時間
不少于10小時
不少于10小時
值勤時間
不超過14小時
可超過14小時 不超過16小時
飛行時間
不超過10小時
可超過10小時 不超過12小時
飛行后休息時間
不少于10小時
不少于12小時
多時區飛行后的休息時間
不少于14小時
不少于18小時
(c) 對于含三名駕駛員的擴編飛行機組,其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安排應當滿足下列表格中的要求:
正常排班
運行延誤后
飛行前休息時間
不少于10小時
不少于10小時
值勤時間
不超過18小時
可超過18小時
不超過20小時
飛行時間
不超過14小時
不超過16小時
飛行后休息時間
不少于14小時
不少于18小時
多時區飛行后的休息時間
不少于18小時
不少于24小時
第91.967條 駕駛員的理論檢查和熟練檢查要求
(a) 參加代管航空器運行的駕駛員,應當在前12個日歷月內通過局方監察員、局方委任代表或代管人內部經局方批準的飛行檢查員實施的關于下列內容的理論檢查(筆試或口試):
(1) 本規則、CCAR-61部和其他適用的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的內容;
(2) 航空器代管人的運行規范和運行手冊;
(3) 駕駛員所飛機型的動力裝置、主要部件和系統、主要附件、性能和操作限制、標準和緊急操作程序以及經批準的操作手冊或等效資料中的內容;
(4) 針對駕駛員所飛機型,保證駕駛員遵守起飛、著陸和巡航過程中的重量和平衡限制的方法;
(5) 與運行的實際情況和駕駛員被批準的權利相適應的導航方法和導航設備的使用,包括在適用時,對儀表進近設施和程序的熟悉;
(6) 空中交通管制程序,包括在適用時,對儀表飛行規則程序的熟悉;
(7) 一般氣象學知識,包括關于鋒面系統、結冰、霧、雷暴和風切變的知識,以及在適用于代管人的運行時,關于高空天氣的知識;
(8) 關于下列各項的程序:
(i) 識別和避讓惡劣天氣;
(ii) 進入惡劣天氣時的脫離方法,包括脫離低空風切變的方法(對旋翼機駕駛員不作要求);
(iii) 靠近雷暴或穿越雷暴區(包括最佳穿越高度),顛簸(包括晴空顛簸),結冰,冰雹和其他危險天氣環境; 2007 年 X 月 X 日 -58-
CCAR-91R2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
(9) 在適用時,新的設備、程序和技術。
(b) 在前12個日歷月內,代管航空器的駕駛員應當在其所飛級別或型別(如有型別)的航空器上通過由局方監察員、局方委任代表或代管人內部經局方批準的飛行檢查員實施的熟練檢查,以確定駕駛員是否具備駕駛該型別或級別航空器的實際能力。熟練檢查的內容包括初始頒發相應的駕駛員執照和等級所需進行的實踐考試中要求的動作和程序。
(c) 實施理論檢查或熟練檢查的人員必須能夠確信,接受檢查的駕駛員已熟練掌握相應的知識、程序和動作,沒有遺留任何可能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缺陷。
(d) 實施檢查的局方監察員、局方委任代表或代管人內部經局方批準的飛行檢查員負責為通過檢查的駕駛員作出能力證明,并將之記錄在航空器代管人的駕駛員個人記錄中。
(e) 經局方批準后,全部或部分熟練檢查項目可以在飛行模擬機或其他相應的飛行訓練器中完成。對于有飛行模擬機的航空器,航空器代管人應當確保駕駛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在飛行模擬機上完成的訓練課程。
第91.969條 客艙乘務員的檢查要求
參加代管航空器運行的客艙乘務員,應當在前12個日歷月內通過由航空器代管人組織的檢查,表明其在下述方面具備足夠的知識和能力:
(a) 機長的權力;
(b) 處理乘客事務,包括處理神經錯亂的或其行為可能危及安全的乘客時需遵守的程序;
(c) 在航空器迫降和緊急撤離時,如需幫助那些需要他人幫助方可快速撤至出口的人員,機組成員的責任和分工;
(d) 對乘客所作的安全講解;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CCAR-91R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