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航空器停放/停靠圖-ICAO
15.1 作用
本圖作為補充圖必須向飛行機組提供詳細資料,以便利航空器在滑行道和停機位以及航空器停放/停靠之間的地面活動。
15.2 應用范圍
建議:由于航站設施復雜而不能在機場/直升機場圖-ICAO,或機場地面活動圖-ICAO上清楚地注明資料時,應該根據1.3.2規定的方式繪制航空器停放/停靠圖-ICAO。
15.3 范圍和比例尺
15.3.1 本圖覆差的范圍和比例尺必須盡量大,以便能夠足以清楚地標出15.6所列的全部內容。
15.3.2 建議:圖上應標出線段比例尺。
15.4 識別名稱
本圖必須用機場服務的城、鎮名稱和機場名稱作為識別名稱。
15.5 磁差
15.5.1 圖上必須標出真北箭頭。
15.5.2 建議:圖上應該以最近似的度標出磁差及其年變率。
注:本圖不需要按真北布局。
15.6 機場數據
本圖必須以機場/直升機場圖-ICAO、機場地面活動圖-ICAO的類似方式標繪出相關區域的全部資料,包括:
a) 停機坪標高(最近似的米或英尺);
b) 停機坪和航空器停放位置、承重強度或航空器型號限制、燈光、標志以及其他目視引導和管制設施;適用時,包括目視停靠引導系統的位置和類型;
c) 航空器停放位置的地理坐標,(度、分、秒、1/100秒);
d) 滑行道入口及其編號,包括跑道等待位置和停止排燈;
e) 滑行道中心線各點的地理坐標(度、分、秒、1/100秒);
f) 空中交通管制服務的邊界線;
g) 有關的無線電通信設施并列出其頻率;
h) 對滑行有意義的障礙物;
i) 航空器維修區和對運行有重要意義的建筑物;
j) VOR校準點和有關設施的無線電頻率;
k) 清楚標注長期不宜供航空器使用的圖內活動區的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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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15-1 No.53
25/11/04
第16章 世界航圖-ICAO 1:1 000 000
16.1 作用
本圖必須提供滿足目視領航所需的資料。
注:本圖還可用作:
1) 基本航圖:
a) 當專業化很高的航圖缺乏目視資料而不能提供基本數據時使用;
b) 以固定比例尺和統一的平面數據表示方法提供全套世界范圍的航圖;
c) 印制國際民用航空所需要的其他航圖。
2) 飛行前計劃圖。
16.2 應用范圍
16.2.1必須根據1.3.2規定的方式,印制附錄5劃定區域的世界航圖-ICAO 1:1 000 000。
注:如果基于航行或制圖方面的考慮表明航圖-ICAO 1:500 000或航空領航圖-ICAO 小比例尺即能有效地滿足航行的要求時,可印制上述任何一種圖,以代替1:1 000 000的基本航圖。
16.2.2 建議:為保證完全覆蓋全部陸地和保持所有同一航圖系列適當的連續性,如果不選用1:1 000 000的比例尺,應該通過地區協議確定。
16.3 比例尺
16.3.1 千米和海里線段比例尺按以下順序排列:
― 千米,
― 海里,
線段比例尺在圖框外標出,其零點必須從同一垂直線開始標繪。
16.3.1.1 建議:線段比例尺的長度應至少表示200千米(110海里)。
16.3.2 必須在圖框外標出米/英尺換算表。
16.4 格式
16.4.1 建議:名稱和圖框外的說明應采用國際民航組織的一種工作語言。
注:除國際民航組織工作語言外,可使用出版國家的語言。
16.4.2 銜接圖幅的圖號和表示標高計量單位的資料,必須印在圖幅折疊后仍可清楚看到的位置。
16.4.3 建議:航圖折疊方法如下:
在靠近中間平行緯線處,沿圖的長軸折疊,圖面向外;將圖下半部圖面向上,在靠近經線處向里折疊,再將兩半反折成手風琴式。
16.4.4 建議:如切實可行時,分幅線應該符合附錄5分幅表所示。
注1:圖幅所覆蓋的區域可與分幅線所示有所不同,以滿足特殊要求。
注2:世界航圖-ICAO 1:1 000 000,和世界國際地圖(IMW)相應圖幅采取相同的分幅數值,只要不影響航空的要求應予認可
16.4.5 采用的分幅線必須通知國際民航組織,以便在《國際民航組織航圖目錄》(Doc 7101號文件)中公布。
16.4.6 建議:圖幅應該有重疊部分,即將圖幅區域的上方和右側擴展到超出索引圖劃定的區域。重疊部分應該包括航空、地形、水文和人工地物的全部資料。如有可能,重疊部分應該擴展28千米(15海里),但在
附件 4 16-1 1/11/01
附件 4—航圖 第 16 章
任何情況下,應從每一圖幅的限制經線和緯線至圖廓線為止。
16.5 投影
16.5.1 必須使用以下投影:
1) 赤道和緯度80°之間:使用蘭勃脫正形圓錐投影,每一列圖為單獨的投影帶。每4°投影帶的標準緯線應在北緯線以南40分和南緯線以北40分;
2) 在緯度80°和90°之間:使用極球面投影,其比例尺與蘭勃脫正形圓錐投影在緯度80°的比例尺相匹配。但在北半球,緯度80°和84°之間可使用蘭勃脫正形圓錐投影,而在緯度84°至90°之間使用極球面投影,其比例尺與北緯84°相匹配。
16.5.2 經緯線格網和刻度必須按下述規定標繪:
1) 緯線:
緯度
緯線間距
緯線上刻度
0°-72°
30分
1分
72°-84°
30分
5分
84°-89°
30分
1度
89°-90°
30分
5度
(72°至89°之間,僅在整度緯線上標刻度)
2) 經線:
緯度
經線間距
經線上刻度
0°-52°
30分
1分
52°-72°
30分
1分
(只在偶數經線上標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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