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 1中,NDB為無方向信標臺的英文縮寫;VOR為全向信標臺的英文縮寫; ILS為儀表著陸系統的英文縮寫;DME為測距臺的英文縮寫;D為交叉定位點至 DME天線之間的距離,單位為千米。
(二)通常情況下,交叉定位點可以利用提供航跡引導的 VOR、NDB與 DME來確定,也可以利用位于航跡側方的 VOR的徑向線,與 VOR或者 NDB引導航跡相交叉的辦法確定。
(三)若提供航跡引導的VOR或者NDB與提供定位距離的DME不在同一位置,則交叉定位點至 VOR或者 NDB的連線,與交叉定位點至 DME連線之間的交角不得大于 23°。
二、導航設施上空的定位容差
(一)導航設施上空的定位容差區,應當通過多值性圓錐效應區來確定。 VOR臺的多值性圓錐效應區是以通過 VOR臺的垂直線及與垂直線成 50°角的向上的斜線旋轉形成的倒圓錐體;NDB臺的多值性圓錐效應區是以通過 NDB臺的垂直線以及與垂直線成 40°角的向上的斜線旋轉形成的倒圓錐體。
(二)假定 VOR的多值性圓錐效應區的進入精度為±5°;飛越 VOR臺的過臺指示在多值性圓錐效應區的限制內;從進入點到穿越 VOR多值性圓錐效應區時,其精度能夠保持±5°,則切 VOR臺時的橫向偏差 d=0.2h(h為距離導航設施天線的垂直距離,d和 h的單位均為千米);VOR臺上空的容差區域應當為自進入點開始的標稱航跡平行線向外 5°擴張角度的外邊緣線與多值性圓錐效應區相交所包含的區域。具體見圖 1中的陰影區域。
(三)假定 NDB多值性圓錐效應區的進入航跡的精度為±15°,且從進入點通過多值性圓錐效應區時能保持±5°的精度,則 NDB臺上空的容差區域應當為自進入點開始的標稱航跡平行線向外 5°擴張角度的外邊緣線與多值性圓錐效應區相交所包含的區域。具體見圖 2中的陰影區域。
圖 1. 飛越 VOR臺上空的定位容差區為圖中陰影部分
圖 2. 飛越 NDB臺上空的定位容差區為圖中陰影部分
三、超障區
(一)超障區劃設的主要目的是評估儀表飛行航路或者航線時確定其最低飛行高度。超障區可以分為位于中間的一個主區和在兩側的副區,主區的寬度相當于 95%概率可容度,區域的總寬度為 99.7%概率可容度加上額外的角度允許誤差和附加的固定寬度。
(二)如果具有飛行運行經驗的有關資料,以及對導航設施的定期飛行檢查,以保證導航信號優于標準信號或者雷達監視時,可以縮減航路或者航線的副區。
(三)如果沒有提供航跡引導,則從有航跡引導的最后一點之后的主區寬度向外擴大 15°角度,從該點起副區的寬度逐漸減少至零。在無航跡引導區域使用全額最低超障余度。
(四)在航路或者航線導航設施覆蓋范圍內,航路或者航線沒有最大超障區域寬度的限制。在航路或者航線導航設施覆蓋范圍外,超障區域開始向外擴大 15°角度,并應當使用下一個導航設施的超障準則。推測領航的最大超障區域寬度為標稱航跡兩側各 93千米。
(五)主區在與以導航設施為起點的 95%擴張角度α容差線相交之前是一個固定寬度 a。副區從主區外邊界開始,副區外邊界距離航路中心線在與以導航設施為起點的 99.7%擴張角度β容差線相交之前為一個固定寬度 b,然后在這個固定寬度外側增加固定的寬度余量 c,以構成總的超障區域寬度。其中擴張角度又可以表示為擴張率。 VOR和 NDB導航設施的擴張角度、擴張率和固定寬度、寬度余量等數值具體見表 2。
表 2. 用于確定航路和航線的超障區所需的有關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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