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重要點的設置和識別規范
第一節一般規定
一、設置重要點的目的在于劃定空中交通服務航路、航線,以及滿足空中交通服務單位了解和掌握航空器空中運行進展情況的需要。
二、重要點的設置應當盡可能參照地面無線電導航設施,最好是甚高頻無線電導航設施。如無地面無線電導航設施,重要點應當設在能夠利用自備式導航設備予以確定的地點,或者設在目視飛行時可以依靠目視觀察確定的地點。
三、經過相鄰的空中交通管制單位或者管制席位間協議,可以把特定的地點規定為“管制移交點”。四、重要點必須用編碼代號予以識別。
第二節重要點的分類
根據對航空器空中運行和空中交通服務的作用,重要點可以分為四類: 1、用于航空器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航路、航線的改變和導航設施的轉換。 2、用于航空器的空中運行和空中交通服務。 3、在限制的時間和特殊的航段內,用于航空器的空中運行和空中交通服務。 4、僅用于相鄰管制區間的空中交通服務。
第三節重要點的名稱和編碼代號
一、以導航設施所在地標明的重要點的名稱和編碼(一)重要點的名稱應當易于識別,最好使用相關的地理位置名稱進行命名。(二)確定重要點名稱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該名稱不應當造成航空器駕駛員和空中交通服務人員話音通信時在發音上產
生困難。以地理位置名稱進行命名的重要點應當盡可能采用該名稱的簡語或者縮語。 2、該名稱應當在通話中易于辨別,且與同一區域內其它重要點的名稱不混同。 3、該名稱最好由三個漢字或者至少六個字母組成,由字母組成時最好構成二個
音節,不超過三個音節。 4、重要點和標注重要點的導航設施應當選用同一名稱。
(三)重要點的編碼代號應當與無線電導航設施的識別信號相同。該無線電導航設施所在地點 1100千米范圍內,編碼代號不得重復。(四)編碼代號的需求由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通告國際民航組織地區辦事處
協調確定。二、以非導航設施所在地標明的重要點的名稱和編碼代號(一)在不使用無線電導航設施所在地標明的地點設置重要點時,對外開放航段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辦法(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