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最低設備清單
掌握主最低設備清單和最低設備清單
4.2.1. 最低設備清單的法律要求
根據歐洲聯合航空條例的主最低設備清單/最低設備清單.050附章 C:“最低設備清單是一個列出了可以暫時不工作的設備的文件,這些設備從開始飛行時受到某些條件的控制。用戶按照局方批準的程序并且考慮了他們的飛機構型和相關的飛行和維護條件來準備此文件以專用于自身的飛機”。
用戶在創建他們的客戶化最低設備清單時,應該參閱下列文件:
. 2005年頒布的歐洲聯合航空條例的主最低設備清單 /最低設備清單附章 C(參閱 §1.4.1.2)
. 2004年 6月頒布的歐洲聯合航空條例 -運行 1 最低設備清單政策文件(比如,臨時說明頁 26) (參閱 §1.4.1.3)。
用戶還必須保證他們參閱了歐洲聯合航空管理局最新版本的主最低設備清單,以開發最低設備清單。
可以從提供主最低設備清單和修訂服務的 CJAA網址或者直接從空客公司網址上查閱或者下載歐洲聯合航空管理局的最新主最低設備清單和主最低設備清單附件。
最低設備清單必須依據局方批準的相關主最低設備清單,并且不能低于主最低設備清單的限制性。規則要求所有的用戶準備一部更新的機載最低設備清單。
最低設備清單不應該是制造商主最低設備清單的復印件,因為主最低設備清單并沒有考慮到下列運行要求:
. 用戶網絡類型
. 國家運行規則
. 機組培訓
. 與其它機型的一致性
. 特殊運行(參閱 §4.2.2.5)
. 運行限制,因為嚴重的條件,等等。
因為用戶的最低設備清單由國家當局進行批準這一事實,用戶必須仔細地創建他們的最低設備清單。如果用戶堅持依據上述法律文件和空客公司提供的指南說明(參閱 §4.2.2),國家當局通常都會批準他們的用戶最低設備清單。
4.最低設備清單
4.2.2.
如何創建最低設備清單?
4.2.2.1.
最低內容
歐洲聯合航空條例的主最低設備清單/最低設備清單顯示用戶的最低設備清單應該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1. 01部分:提供放行時可以不工作的所有設備的清單,這由相關的國家當局批準。通過使用主最低設備清單批準/認可的 01部分建立此清單。最低設備清單中一個項目的放行條件和校正間隔不準低于主最低設備清單中此項目的限制性。
關于此部分,局方建議用戶:
. 使用和主最低設備清單一樣的 5欄格式
. 加入最低設備清單的序言。序言的目的是向用戶提供關于最低設備清單原理和使用的指南。歐洲聯合航空管理局公布一個用戶可以使用的主最低設備清單序言(參閱附件 1到 ACJ-主最低設備清單/最低設備清單.065或本文件的附件
6.2)。
. 加入注和定義,讓使用者輕松正確地理解最低設備清單.
. 加入批準頁和修訂記錄頁
. 加入主最低設備清單的修訂狀態頁和歐洲聯合航空管理局的主最低設備清單附件。
2. 02部分:(參閱 §3.2.6)
提供從主最低設備清單 02部分中摘錄的相關操作程序。
3. 03部分:(參閱 §3.2.7)提供從主最低設備清單 03部分中摘錄的相關維護程序。此部分屬于可選項目,因為在運行手冊中可能有這些程序(在歐洲聯合航空條例-運行 1.1045,附章 P中確定了運行手冊的內容)。
注:加入 ECAM注意和警告清單是用戶的責任,這些信息對應于從主最低設備清單 00E部分中摘取的主最低設備清單進入信息。
4.最低設備清單
掌握主最低設備清單和最低設備清單
操作和維護程序: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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