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2技術文件包括:設備技術資料、設備維護資料和管理制度,其中管理制度包括民航有關工作規則、業務規程及各類工作規定、資料等。
3.
3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清點校對,及時更新,做到帳物相符,保存良好。人員調動時資料應完整移交,做好記錄。
3.
4技術檔案由專人負責,集中存放、統一管理,資料外借需經通信導航科領導批準后方可,并進行登記,做到按時歸還。
3.
5重要的技術檔案應建立雙備份制度,以防丟失。
3.
6設備調撥時,該設備的技術檔案應隨設備移交。
3.
7新訂購的技術資料,包括學習資料,均由通信導航科進行登記歸檔。
3.
8技術資料的修改、更新工作由專人統一負責,資料修改細節須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3.
9技術檔案的管理應遵守國家及民航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私自復印、外借保密資料。
3.
10沒有保存價值的技術文件,不得私自處理或丟棄,按要求上交或經請示航管中心領導批準后銷毀并做好登記。
2-4
2.3人員執照管理規定
1目的為了做好通信導航科人員的執照管理工作,執行民航相關規定,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通信導航科各崗位人員在崗工作必備的各類上崗執照的管理。 3內容
3.
1人員執照管理工作由通信導航科領導負責,通信導航科副科長負責具體管理事務。各室應及時向通信導航科提供執照管理的相關資料、信息。
3.
2執照管理工作內容具體為執照的考核、審核、登記、保管等。
3.
2.1按民航上級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執照的考核工作。
3.
2.2通導科副科長負責各類上崗執照的審核并認真登記,確保持照人、簽注類別、崗位、有效期等符合相關規定。
3.2.3上崗執照由單位統一保管或本人自行保管。
3.
3各崗位人員必須按民航的相關規定持照上崗,未持有效執照的人員不得獨立上崗工作。
3.
4新參加工作或者新進入通信導航科工作的員工,須經過崗位實習,參加國家民航局統一組織的航空電信執照考試,取得民用航空電信人員執照。未取得執照前不得獨立上崗工作。
2-5
2.4通導業務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為提高通信導航科全體員工的業務技術水平,適應不斷更新的通信導航設備
對管理、運行、維護工作的更高要求,規范員工培訓、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通信導航科員工業務學習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3崗前培訓崗前培訓是指對通信導航科新進員工進行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安
全知識教育和專業技術、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內容包括:
3.
1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
3.
2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知識;
3.
3民航法規和民航業相關知識
3.
4設備技術資料及相關的專業知識;
3.
5崗位操作規范及應急措施;
3.
6跟班實習。
4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指對員工和管理人員所進行的各種與業務相關的培訓,內容包括:
4.1對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進行熟練性再培訓;
4.
2為設備更新,適應新崗位工作需要所進行的專業知識、操作規范等進行的針對性、適應性培訓;
4.
3對管理人員進行的專業管理知識培訓。
5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5.
1通信導航科業務培訓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出培訓。
5.
2內部培訓
5.
2.1內部培訓的組織:各室采用集中組織和自主學習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有關業務學習、培訓。每周每人學習時間應不少于 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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