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年維護:按時對自動站實施周期定檢,每 2年檢定溫度、濕度、風向風速、降水量傳感器。
3.
5自動氣象站主機除了必要的工作軟件外,不得安裝其它無關軟件。嚴禁運行游戲或播放影視文件。
3.
6氣象機務員在自動氣象站主機及終端安裝軟件時,必須對軟件介質(U盤、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進行病毒掃描,確認無問題后再進行。
3.
7接到設備發生問題的報告后,氣象機務員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分析和處理,不得拖延。對于重大故障或疑難問題確實無法解決的應聯系廠商盡快解決。
3.8通信機務室負責自動氣象站的管理維護工作。
4-53
4.32氣象網絡管理規定
1目的為加強氣象網絡的維護管理工作,明確值班人員維護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通信導航科氣象網絡的維護、管理工作。 3內容
3.1氣象機務室負責氣象綜合信息網的管理維護工作。
3.
2網絡管理員負責系統數據庫備份、軟件安裝、參數更改、病毒防護等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運行。
3.
3建立服務器維護登記制度,每次操作服務器后,應認真做好有關工作記錄。
3.4各崗位值班人員負責氣象終端的日常管理,嚴禁無關人員使用氣象終端。
3.
5嚴禁擅自更改服務器、氣象終端的軟硬件結構和用途,嚴禁擅自在氣象終端上使用外來移動存儲設備或安裝、使用外來軟件。
3.
6氣象機務員在自動氣象站主機及終端安裝軟件時,必須對軟件介質(U盤、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進行病毒掃描,確認無問題后再進行。
3.7嚴禁將氣象綜合信息網、自動氣象站終端接入互聯網。
4-54
第五章工作程序
5.1空管設備開放、關閉工作程序
1目的為規范空管通信導航設備關閉和開放信息的傳遞,確保通信導航設備正常運行,
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適用于通信導航設備關閉和開放的管理。 3內容
3.
1通信導航設備:是指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活動提供使用的通信、導航、監視設備。
3.
2空管設備開放:指空管設備取得民航總局頒發的空管設備臨時使用許可證、空管設備使用許可證或者民航總局認可的其他產品合格證書后加入空中交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空管系統)的實際運行,按照其功能為民用航空器的飛行活動提供相應的服務保障。空管設備開放包括首次開放、定期開放和特殊開放。
4職責
4.
1.通信導航科
4.
1.1.負責提出開放、關閉通信導航設備的申請。
4.
1.2.負責填寫《頒發航行情報資料通知書》。
4.
2.航管中心領導
4.
2.1.審核通信導航設備的開放、關閉(不超過 24小時)的申請,并簽字批準。
4.
2.2審核有關通信導航設備關閉和開放的航行通告。
4.
3.航管科
4.
3.1負責對外發布通信導航設備關閉和開放的電報。
4.
3.2負責有關航行資料的存檔。
4.
4機場公司領導
4.4.1負責審核通信導航設備的開放、關閉(超過 24小時)的申請,并簽字批準。5工作程序
5.1通信導航設備關閉程序
5.
1.1.通信導航科在通信導航設備發生較大故障無法保證工作、電磁環境或場地不能滿足要求、飛行校驗不合格等任意一種情況下,應及時關閉該通信導航設備。
5.
1.2通信導航科值班人員填寫《頒發航行情報資料通知書》,經通信導航科、航管中心值班領導審核、簽字后,送交航管科航行情報室。
5.
1.3航行情報室值班人員按照《航行情報資料管理規定》,及時發布關閉設備的航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