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63 可燃液體的防火
。╝)凡可燃液體或蒸氣可能因液體系統滲漏而逸出的區域,必須有措施盡量減小液體和蒸氣點燃的概率,以及萬一點燃后的危險后果。
。╞)必須用分析或試驗方法表明符合本條(a)的要求,同時必須考慮下列因素:
(1)液體滲漏的可能漏源和途徑,以及探測滲漏的方法;
。2)液體的可燃特性,包括任何可燃材料或吸液材料的影響;
。3)可能的引燃火源,包括電氣故障、設備過熱和防護裝置失效;
。4)可用于抑制燃燒或滅火的手段,例如截止液體流動、關斷設備、采用防火包容物或使用滅火劑;
(5)對于飛行安全是關鍵性的各種旋翼航空器部件的耐火耐熱能力。
(c)如果要求飛行機組采取行動來預防或處置液體著火(例如關斷設備或起動滅火瓶),則必須備有迅速動作的向機組報警的裝置。
。╠)凡可燃液體或蒸氣有可能因液體系統滲漏而逸出的區域,必須確定其部位和范圍。
外掛物的吊掛設備
§27.865 外掛物的吊掛設備
。╝)必須通過分析或試驗或兩者結合的方法表明旋翼航空器外掛物的吊掛設備能承受等于2.5倍經申請核準的最大外掛物產生的限制靜載荷。該載荷作用在垂直方向和與垂直方向成30度角的任何方向上,但具有朝前分量的那些方向除外。然而,如果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此30度角可以降至更小的角度:
。1)規定一個使用限制,表明所限制外掛物作用方向在符合本條要求的角度之內;
(2)已表明在使用中不會超過此較小的角度。
(b)帶外掛物的b級和c級旋翼航空器用的外掛物吊掛設備必須具有使駕駛員在飛行中能快速釋放外掛物的裝置,此快速釋放裝置及其操縱機構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快速釋放裝置的操縱機構必須安裝在駕駛員的主操縱機構上。而且必須設計和布置成在應急情況下駕駛員可以操縱它,并沒有危險地限制他操縱旋翼航空器的能力;
。2)此外必須提供駕駛員或其他機組成員容易接近的快速釋放裝置的手動機械操縱機構;
(3)快速釋放裝置在所有外掛物直到包括經申請核準的最大外掛物作用下必須正常工作。
。╟)外掛物吊掛設備附近必須設置標牌或標記,其上標明§27.25和本條所規定的經申請核準的最大外掛載重值。
其它
§27.871 水平測量標記
必須有在地面為旋翼航空器調水平的基準標記。
§27.873 配重設施
配重設施必須設計和制造成能防止配重在飛行中偶然移動。
e分部 動力裝置
總則
§27.901 動力裝置
(a)就本規章而言,旋翼航空器動力裝置包括下列部件(除主、輔旋翼結構外):
(1)推進所必需的部件;
。2)與主推進裝置操縱有關的部件;
。3)在正常檢查或翻修的間隔期內與主推進裝置安全有關的部件。
。╞)對于動力裝置,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動力裝置各部件的構造、布置和安裝必須保證在正常檢查或翻修的間隔期內能繼續保護其安全運轉;
。2)其裝置必須是可達的,以進行持續適航性所必要的檢查和維護;
(3)裝置的主要部件必須與旋翼航空器其它部分電氣搭接,以防止產生電位差;
(4)渦輪發動機的軸向和徑向膨脹不得影響動力裝置的安全。
。╟)動力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第33部規定的安裝說明書;
(2)本分部中適用的規定。
§27.903 發動機
(a)發動機型號合格證
每型發動機必須有型號合格證。
。╞)發動機冷卻風扇葉片的保護
如果安裝了發動機冷卻風扇,則必須具有當風扇的葉片損壞時保護旋翼航空器并使其安全著陸的措施。這項要求必須由下列規定之一表明:
。1)在損壞時,風扇葉片被包容;
。2)每臺風扇的安裝使得葉片損壞時,不會危及旋翼航空器的安全;
(3)每個風扇葉片能隨使用中預期出現的離心力的1.5倍極限載荷,發動機轉速由下列條件之一限制:
。á。┰跓o控制情況下,發動機達到的極限轉速;
。áⅲ┏D限制裝置的限制轉速。
。╟)渦輪發動機的安裝
對于渦輪發動機安裝,與發動機各控制裝置、系統和儀表有關的各動力裝置系統的設計必須能合理保證,在服役中不會超過對渦輪轉子結構完整性有不利影響的發動機使用限制。
§27.907 發動機振動
。╝)發動機安裝必須防止發動機或旋翼航空器的任何部件產生有害振動。
(b)旋翼和旋翼傳動系統與發動機組合后,不得使發動機的主要轉動部件承受過大的振動應力,這項要求必須經由振動研究來表明。
(c)旋翼傳動系統的部件不得承受過大的振動應力。
旋翼傳動系統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一般類旋翼航空器適航標準(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