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 第III部分
附 錄
1/11/01
附錄1 運行手冊的編制和內容
(見第II篇第2章2.2.2.1)
1. 編制
1.1 建議:按第2章2.2.2.1提供的運行手冊可依據具體的運行方面分為幾部分頒發,運行手冊應該按照下列結構予以編制:
a) 總則;
b) 航空器運行資料;
c) 航路和機場;和
d) 訓練。
1.2 自2006年1月1日起,按第2章2.2.2.1提供的運行手冊可依據具體的運行方面分為幾部分頒發,運行手冊必須按照下列結構予以編制: 附件 6 — 第 III 部分 APP 1-1
23/11/06
a) 總則;
b) 航空器運行資料;
c) 航路和機場;和
d) 訓練。
2. 內容
1.1和1.2提及的運行手冊必須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2.1 總則
2.1.1 概述與實施飛行運行相關的運行人員職責的指令。
2.1.2 限制飛行機組成員與客艙乘務組成員的飛行時間與飛行值勤期以及為他們提供充足休息期的規則。
2.1.3 裝備的導航設備的清單。
2.1.4 需要保持無線電監聽的情況。
2.1.5 確定最低飛行高度的方法。
2.1.6 確定直升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方法。
2.1.7 機上有乘客時加油的安全防范措施。
2.1.8 地面服務安排和程序。
2.1.9 附件12中規定的機長觀測事故的程序。
2.1.10 各運行類型的飛行機組,包括指揮權順序的指定。
2.1.11 在考慮到運行的所有情況,包括在航路上失去增壓和一臺或多臺動力裝置發生失效的可能性的情況下,對所要裝載的燃油與滑油量進行計算的具體說明。
2.1.12 必須使用氧氣的情況以及按第II篇第2章2.3.8.2確定的氧氣量。
2.1.13 質量與平衡控制的指令。
2.1.14 實施和控制地面除冰/防冰作業的指令。
2.1.15 運行飛行計劃的規范。
2.1.16 飛行各階段的標準操作程序(SOP)。
2.1.17 正常檢查單及其使用時機的指令。
2.1.18 離場應急程序。
2.1.19 保持高度意識的指令。
2.1.20 空中交通管制許可的闡明與接受的指令,特
No.11
附件 6 — 航空器的運行 第 III 部分
別是在涉及越障情況時。
2.1.21 離場與進近簡介。
2.1.22 熟悉航路與目的地。
2.1.23 開始或繼續儀表進近所需的條件。
2.1.24 實施精密和非精密儀表進近程序的指令。
2.1.25 在夜間與儀表氣象條件儀表進近與著陸運行中的飛行機組職責分配和管理機組工作量的程序。
2.1.26 與民用航空器攔截有關的資料與指令,包括:
a) 附件2中規定的被攔截航空器的機長采取的程序;和
b) 附件2中包含的攔截和被攔截航空器所用的目視信號。
2.1.27 按第II篇第1章1.1.7提供的事故預防與飛行安全程序的詳細內容,包括對安全政策與人員職責的說明。
2.1.28 載運危險物品的指令與資料,包含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措施。
注:制訂處理航空器上危險物品事故征候的政策和程序的指導材料載于《涉及航空器危險物品事故征候緊急處置的指南》(Doc 9481)。
2.1.29 保安指令與指南。
2.1.30 按第II篇第11章11.1提供的搜尋程序檢查單。
2.2 航空器運行資料
2.2.1 合格審定限制和運行限制。
2.2.2 第Ⅱ篇第4章4.1.3所要求的飛行機組使用的正常、非正常及應急程序、及相關檢查單。
2.2.3 飛行前的飛行計劃數據和飛行過程中的計劃,配有不同的推力/功率和速度的設置。
2.2.4 計算重量和重心的指令和數據。
2.2.5 航空器裝載和固定裝載的指導。
2.2.6 第II篇第4章4.1.3要求的航空器系統、相關的控制和其使用的指導。
2.2.7 營運的直升機型別及批準的特定運行的最低設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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