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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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按照飛機飛行手冊所載的一臺發動機不
工作在航路上的凈飛行航徑數據,飛機起飛質量不得
超過使沿航路的各點符合第4.2.1.1條或第4.2.1.2條
規定的質量。發動機矢效后在預定著陸機場上空450
米(1 500英尺)的凈飛行航徑要有一個正坡度。所用
的凈飛行航徑是針對沿航路預期的外界溫度。當氣象
條件須要使用防冰系統時,應將其對凈飛行航徑數據
的影響考慮進去。
4.2.1.1 在預定航跡兩側各9.3公里(5海里)以
內至少高出沿航路所有地形和障礙物300米(1 000
英尺)的凈飛行航徑的坡度應是正的。
4.2.1.2 凈飛行航徑應能容許飛機在巡航高度上
繼續飛往可以按照第5.2條著陸的機場,該凈飛行航
徑對沿航路預定航跡兩側各9公里(5海里)以內的所
有地形和障礙物的垂直距離至少為600米(2 000英
尺)。第4.2.1.2.1條至第4.2.1.2.5條包含的內容均適用。
4.2.1.2.1 要假定發動機在沿航路最關鍵的一點
失效,定出允許處理不果斷和導航誤差的限度。
4.2.1.2.2 要考慮飛行航徑上風的影響。
4.2.1.2.3 如果使用某種安全程序時,允許燃油
泄放到能飛到機場并有足夠的備份油量的程度。
4.2.1.2.4 要在簽派飛行計劃中規定飛機在發動
機失效后預計著陸的機場要達到相應的機場運行最低
標準。
4.2.1.2.5 發動機不工作以后的燃油和滑油消耗
量,應以飛機飛行手冊所載的凈飛行骯徑數據計算。
4.3 兩臺發動機不工作
4.3.1 凡不符合第4.1條規定的飛機要符合第
4.3.1.1條的規定。
4.3.1.1 飛機起飛質量超過按照飛機飛行手冊所
載在航路上兩臺發動機不工作的凈飛行航徑數據所定
的質量不得起飛,也不超過容許飛機從兩臺發動機同
時失效點繼續飛往符合備降機場著陸距離規定(見第
5.2條)且可以安全著陸的機場。該凈飛行航徑對沿航
路預定航跡兩側各9.3公里(5海里)以內的所有地形
和障礙物的垂直距離至少為600米(2 000英尺)。所
考慮的凈飛行航徑適宜于沿線遇到的外界溫度。在須
要使用防冰系統的高度和氣象條件下,要將其對凈飛
行航徑數據的影響考慮進去。本條適用于第4.3.1.1.1
條至第4.3.1.1.5各條的情況。
4.3.1.1.1 要假定兩臺發動機在航段的最關鍵的
.點失效,飛機在該點與符合備降機場著陸距離規定
(見第5.2條)的,且預期可以安全著陸的機場之間的
距離大于以正常巡航速度飛行90分鐘的距離。
4.3.1.1.2 兩臺發動機失效后,在預定著陸機場
上空450米(1500英尺)的凈飛行航徑有正的坡度。
4.3.1.1.3 如果使用安全程序,燃油放泄允許達到
與第4.3.1.1.4條相一致酌程度。
4.3.1.1.4 飛機在假定兩臺發動機失效一點的質
量,應認為是包括不少于飛抵機場并在至少450米
(1 500英尺)的上空直接飛越著陸區和此后以巡航功
率和(或)推力飛行15分鐘所需的燃油質量。
4.3.1.1.5 發動機不工作以后的燃油和滑油消耗
量應以飛機飛行手冊所載的凈飛行航徑數據計算。
5著陸限制
5.1 目的地機場
53 .
· 5:-,1.1 根據飛機飛行手冊所載按預定目的地機場
的高度而規定的所需著陸距離,,飛機的質量不得超過
使飛機在預定目的地機場的跑道有效長度內停下來的
《質量,此長度是經機場當局考慮了進近方向的障礙物
后宣布的,.飛機的質量應假定是減去飛往預定:目的地
、i機場預期耗用的燃油和滑油后的質量。應證實是遵照
.笫.5rl.l:3條和第5,1,1.4條或第5;1.1.5條。 。。、;.。
5.1.1.1 跑道坡度假定為零,除非跑道僅在一個
.。褒:向可用。 ;4I:j +
5m1 12 要考慮跑道條件(濕的或干的)比預期的
要差。
、‘ 一 、 ' ‘ ‘ ‘,
注:國家主管當局需要制定解釋濕的和干的跑道的合適方法。
。6.1.1.3¨、:假定飛機是在無風、向最有利的方向、在
最有利的跑道上著陸的。
5.1.1.4 假定飛機在機場著陸時是在預期風鮒條
件最適合的跑道上著陸的,并適當考慮到萄能鈞風向
。風速和飛機在地面的操縱特性以及其它條件(即著陸
j助勰設備、;地形等等),o¨’“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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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如果證實術能完壘符合第:窘.¨.4條,但
指定一個符合第:5.2’條的目’的地備降機場時飛機可以
起飛j。:一 。 ●.!’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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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目的地備降機場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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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降非在根據飛機,飛行手冊中按備降機場
的海撥高度給出的所需著陸距離和對備降機場適用的
其他運行要求的條件下,飛機在到達該備降.機場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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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第二部分國際商業航空運輸——飛機(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