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一)沒有雷達設備的區域管制室應當設立程序管制席;
(二)有雷達設備的區域管制室應當設立雷達管制席;
(三)每個區域管制室均應當設置主任席;
(四)每個區域管制室均應當設置飛行計劃編制席;
(五)通報席根據本單位實際需要設置;
(六)軍方協調席根據需要設置;
(七)流量管理席根據需要設置;
(八)區域管制中心均應當設置搜尋援救協調席。
第十三章 空中交通管制設施
第一節 地空通信設施
第三百五十七條 空中交通管制使用的地空通信設施,應當是獨立的無線電臺
并配備自動記錄設施。
第三百五十八條 區域管制室使用的地空通信設施,應當能與在該管制區內飛
行的并有相應裝備的航空器進行直接、迅速、不間斷和清晰的雙向通信。
第三百五十九條 進近管制室使用的地空通信設施,應當是專用頻道,并能與
在其管制區內飛行并有相應裝備的航空器進行直接、迅速、不間斷和清晰的雙向通
信。如果進近管制服務的職能由區域管制室或塔臺管制室兼任,也可以在兼任的管
制室使用的通信頻道上進行直接、迅速、不間斷和清楚的雙向通信。
第三百六十條 塔臺管制室使用的地空通信設施,應當能使塔臺管制室與在本
機場管制范圍內飛行的并有相應裝備的航空器進行直接、迅速、不間斷和清晰的雙
向通信。
第三百六十一條 為了管制機場機動區內車輛的運行,防止車輛與航空器相撞,
應當根據需要設置單獨的地面移動無線電話通信頻道,建立塔臺管制室與車輛之間
的雙向通信。
第二節 航空固定通信設施
第三百六十二條 空中交通管制單位應當配備航空固定通信設施,包括報文通
信和直通電話,用以交換和傳遞飛行計劃和飛行動態,移交和協調空中交通管制。
第三百六十三條 區域管制室應當配備航空固定報文通信設施與下列空中交通
管制單位進行通信聯絡:
(一)本管制區內的進近管制室、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二)相鄰的國內和國外的區域管制室、進近管制室;
(三)本管制區所在地區的管理局調度室,飛行情報中心;
(四)總調度室。
第三百六十四條 進近管制室應當配備航空固定報文通信設施與下列空中交通
管制單位進行通信聯絡:
(一)本管制區內的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二)相鄰的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有關的區域管制室、進
近管制室;
(三)本管制室所在地區的區域管制室、管理局調度室、飛行情報中心;
(四)總調度室。
第三百六十五條 塔臺管制室應當配備航空固定報文通信設施與下列空中交通
管制單位進行通信聯絡:
(一)本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二)相鄰的塔臺管制室、進近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三)本機場所在地區的飛行情報中心、區域管制室、進近管制室、管理局調
度室;
(四)總調度室。
第三百六十六條 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應當配備航空固定報文通信設施與
下列空中交通管制單位進行通信聯絡:
(一)相鄰的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塔臺管制室、進近管制室;
(二)機場所在地區的飛行情報中心、區域管制室、管理局調度室、塔臺管制
室;
(三)總調度室。
第三百六十七條 區域管制室應當配備直通電話等通信設施與下列單位進行通
信聯絡:
(一)本管制區內的進近管制室、塔臺管制室、相關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二)相鄰的國內和國外的有協調移交業務的區域管制室、進近管制室;
(三)本管制區所在地的管理局調度室;
(四)民航總局飛行流量管理單位;
(五)有關的軍航管制室;
(六)有關的海上救援中心;
(七)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氣象室;
(八)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空通信部門;
(九)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行通告室。
第三百六十八條 進近管制室應當配備直通電話通信設施與下列單位進行通信
聯絡:
(一)本管制區內的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二)相鄰的有協調移交業務的進近管制室、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
報告室、區域管制室;
(三)本管制區所在地的區域管制室;
(四)有關的軍航管制室;
(五)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氣象室;
(六)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空通信部門;
(七)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行通告室;
(八)直接控制的導航臺。
第三百六十九條 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應當配備直通電話
通信設施與下列單位進行通信聯絡:
(一)本機場所在地區的區域管制室、進近管制室;
(二)相鄰的有協調移交業務的進近管制室、塔臺管制室、機場空中交通服務
報告室、區域管制室;
(三)機場援救與應急處置部門;
(四)機場現場指揮中心;
(五)停機坪管理服務部門;
(六)機場燈光部門;
(七)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氣象室;
(八)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空通信部門;
(九)為本單位提供服務的航行通告室;
(十)直接控制的機場導航臺。
第三百七十條 總調度室與管理局調度室之間應當配備直通電話通信設施進行
通信聯絡。
第三百七十一條 空中交通管制單位之間的航空固定通信設施,應當具有下列
功能:
(一)直通電話,用于雷達管制移交目的的,應當能夠立即建立通信,用于其
他通信的,應當在15秒之內建立;
(二)報文通信、報文傳輸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空中交通管制單位使用的直通電話通信設施,應當有自動記錄功能,自動記錄
應當保存30天。如果自動記錄與飛行事故和飛行事故征候有關,應當按照要求長
期保存,直至明確已不再需要保留時為止。
直通電話通信應當制定通信程序,并按照通信內容的輕重緩急程度建立通信秩
序。必要時可以中斷一些通話,以保證航空器遇到緊急情況時,空中交通管制單位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