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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飛行教員值勤期限制、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
5.5.1總則
A.在本手冊中,飛行人員的飛行時間是指飛機借助自身動力開始滑行至借助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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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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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停止滑行的時間段,包括在座飛行時間和不在座飛行時間(不包括模擬機、訓練
器飛行)。值勤期是在計劃飛行前1 小時30 分開始計算,到飛機以自身的動力滑行結
束為止后1 小時為止;
B.在實施滿足CCAR141 部規定的訓練中,必須保證飛行教員符合本章適用的值勤
期限制、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
C.飛行學員的飛行時間限制見第七章。
5.5.2飛行員值勤期限制、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
A.當飛行機組配備1 名飛行教員時,飛行教員的值勤期限制、飛行時間限制和休
息要求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a)值勤期最多14 小時,該值勤期內的飛行時間不得超過8 小時,但對于不多于2
個航段的飛行,飛行時間可延長至9 小時。值勤期后應當安排至少10 個連續小時的休
息期,這個休息期應當安排在該值勤期結束時刻與下一值勤期開始時刻之間;
b)發生訓練延誤時,如飛行教員的實際值勤時間未超過14 小時的限制,則該值
勤期后的休息期可縮短至9 小時;
c)發生訓練延誤時,值勤期最多可延長至16 小時,但該值勤期后10 小時的休息
期不得縮短。
B.當飛行機組配備2 名飛行教員(不含飛行機械員),飛行教員的值勤期限制、
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a)值勤期最多16 小時,該值勤期內的飛行時間不得超過10 小時,但對于中間沒
有經停的飛行,飛行時間可延長至12 小時。值勤期后應當安排至少14 個連續小時的
休息期,這個休息期應當安排在該值勤期結束時刻與下一值勤期開始時刻之間;
b)發生訓練延誤時,如駕駛員的實際值勤時間未超過16 小時的限制, 則該值勤
期后的休息期可縮短至12 小時;
c)發生訓練延誤時,值勤期最多可延長至18 小時,但該值勤期后14 小時的休息
期不得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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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飛行員飛行時間限制
除經局方批準外,為飛行機組成員安排飛行時間時,必須保證飛行機組成員的總
飛行時間(含按CCAR141 部實施的訓練飛行和其他各種飛行,如調機、試飛飛行等,但
不包括模擬機、訓練器飛行)遵守以下規定:
A.每日飛行時間不得超過10 小時;
B.任何7 個連續的日歷日內不得超過40 小時;
C.任一日歷月內不得超過120 小時;
D.任一日歷年內不得超過1400 小時。
5.5.4飛行教員的教學飛行時間限制
飛行教師在任何連續24 小時內,包括飛機、模擬機、訓練器的飛行教學時間不得
超過8 小時。
5.5.5飛行教員值勤期和飛行時間安排的附加限制
飛行教員在飛行過程中由于延誤造成的待命時間,計入值勤期時間之內。但如果
在第一次起飛前發生延誤,分院為飛行教員安排了地面休息場所,則值勤期應從實際
起飛前1 小時30 分鐘開始計算。
5.5.6飛行教員休息時間的附加要求與管理
A.不得在飛行教員規定的休息期內的安排任何工作任務,該飛行教員也不得接受
任何工作任務;
B.本手冊要求的休息期可包含在其他休息期之內;
C.只有在發生飛行延誤時,才允許按本章5.6.2 中的規定縮短休息期,不允許作
事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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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在任何連續的7 個日歷日內,對被安排了一次或一次以上值勤期的飛行教員,
必須為其安排一個至少連續36 小時的休息期;
E.當學院或分院為飛行教員安排了其他工作任務時,該任務時間可以計入、也可
以不計入值勤期。當不計入值勤期時,在后續的值勤期開始前必須為其安排至少8 個
小時的休息期;
F.將飛行教員運送到執行飛行任務的機場,或將其從解除任務的機場運送回駐
地,這些路途上所耗費的時間不能認為是休息期的組成部分。
5.5.7飛行機械員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
根據運行需要,安排有飛行機械員執行訓練任務時,其值勤期限制、飛行時間限
制和休息要求,參照執行該訓練任務的飛行教員的執勤期、飛行時間限制和要求執行。
5.6空中交通管制人員值勤限制
A.塔臺、進近、區域管制室值班時,空中交通管制員連續值勤的時間不得超過6
小時,直接從事雷達管制的管制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 小時,兩次工作的時間間
隔不得少于30 分鐘;
B.塔臺、進近、區域管制室管制席位應當安排2 名(含)以上持有執照的管制員
值勤;
C.管制員在飲用含酒精飲料之后的8 小時內和處在麻醉劑或其他對值勤有影響的
藥物作用的情況下,不得參加值勤。
5.7飛行教員培訓的基本要求
5.7.1飛行教員執照訓練
A.學院飛行人員或所聘人員擔任飛行教員前必須根據CCAR141 部附件E 對飛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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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執照課程、增加飛行教員等級課程和CCAR141 部附件F 飛行教員儀表等級課程的要
求進行相應的訓練。訓練提綱按照學院制定的《飛行教員執照課程》和《飛行教員儀
表課程》訓練提綱和具有航空器型別等級的《教員課程訓練提綱》(若需要)實施;
B.在單發執照課程中擔任飛行教員的人員,必須:
a)持有飛機類單發帶儀表等級的飛行教員執照;
b)或完成《飛行教員執照課程》和《飛行教員儀表課程》訓練提綱的訓練。
C.在多發執照課程中擔任飛行教員的人員,必須
a)持有飛機類多發帶儀表等級的飛行教員執照;或
b)持有飛機類單發帶儀表等級的飛行教員執照,完成《增加飛行教員等級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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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手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