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指揮失誤,致使航空器偏離標準飛行程序;
22 指揮失誤,致使航空器偏離指定的航路、航線;
23 指揮失誤,致使航空器進入限制區、禁區、危險區、炮射區或飛出國境線;
24 指揮失誤,致使航空器飛出該管制區 10分鐘以后仍未與下一管制區建立無線電聯絡;
25 發布錯誤的進離場指令;
26 提供錯誤頻率;
27 指揮航空器起降過程中違反尾流間隔規定;
28 未按規定進行管制移交,影響相關鄰近管制區的正常飛行指揮;
29 在航空器儀表進入著陸時,錯誤地關閉導航設備或同時開放同頻雙向導航設備,并以此實施管制;
30 錯誤地關、開飛行保障設備或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調試設備對飛行造成影響。
31 指揮過程遭遇無線電干擾,影響空管指揮;
32 指揮過程遭遇非法干擾;
33 組織實施專機、重要任務飛行過程中,因管制原因對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差錯;
34 專機抵離時間報錯正負 15分鐘未修正;
35 值班人員擅自離開崗位或玩忽職守;
36 工作失誤,造成航班延誤達 15分鐘以上;
37 工作失誤,造成航班取消、返航或備降;
38 未按規定向有關單位發出有關航空器的領航計劃報、起飛、降落、延誤、取消等情況的電報或通知,或者發出的電報或通知有錯誤、遺漏;
39 其他影響管制室、氣象科、通導科不能正常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對飛行安全和飛行正常造成影響的情況。
5.安全工作調研程序
5.
1目的
為了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安全調研工作,確保各項規章、制度、措施、工作程序在崗位得到全面落實,發現并解決安全工作的新問題,根據上級要求,制定本程序。
5.
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航管中心的安全調研工作。
5.
3職責
調研人員應檢查各部門安全運行狀況,查找安全運行隱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5.
4管理要求
5.
4.1對各有關單位進行的安全調研分為定期、專項安全調研,或按上級指示、要求進行的安全調研。
5.
4.2進行安全調研工作,通常要選定人員,明確目標,制訂計劃,安排步驟。
5.
5工作程序
5.
5.1聽單位領導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召開會議,聽取群眾反映。
5.
5.2查閱值班日記、記錄、登記、臺賬,包括:生產講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安全獎懲登記、維護記錄和差錯登記等。
5.
5.3值班崗位現場調研:包括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遵守勞動紀律,執行規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質量情況。
5.
5.4召開調研通報會,指出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6.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6.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預測、自查、糾正航管中心各崗位的業務工作問題,防止和避免人為差錯,確保本地區飛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航管中心運行手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