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培訓考核內容和課時未達標的空中交通管制員不得在空中交通管制崗位工作。
7
) 航管中心應監督各項培訓、考核計劃的實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培訓、考核情況。
8
) 空中交通管制員應當接受航管中心的監督和檢查。運行標準部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培訓及考核問題進行糾正與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三、崗位培訓內容
1
)崗前培訓
崗前培訓是培養符合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要求的專業人才,全面了解空中交通管制的概況,特別是本地區的機場細則、有關空中交通管制協議、規定和各部門的協作關系,為崗位技能培訓考核和今后的發展奠定基礎的培訓考核。崗前培訓考核的方式主要是課堂教學、模擬機訓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0小時。
2
)上崗前培訓考核和考核內容如下:
a) 本地區空中交通管制現狀、管制協議、特殊規定、氣象特征、所用設備情況;
b) 本地區有關機場的地理位置,通信導航設備的種類及位置;
c) 航空器性能;
d) 國內、國際航圖的判讀;
e) 全國情報區、管制區的劃分;
f) 程序管制和雷達管制的異同點;
g) 進程單的填寫方法;
h) 航空電報的編發規定;
i) 外國航空器飛行管理規定;
j)專機保障的有關規定;四、管制設備培訓考核
1
) 設備培訓考核是使受訓者具備熟練使用新安裝、以前未使用過或雖然使用過,但現已有所更改的空中交通管制設備能力的培訓考核。
2
) 設備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設備的簡單工作原理和構成,功能及正確的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及禁止事項。
3
) 設備培訓考核時間的長短可以根據設備操作的復雜程度確定。
4
) 設備培訓考核的人數應當按照每個使用該設備的空中交通管制崗位不少于2名,而且要在空中交通管制設備投入使用前完成。
5
) 設備培訓考核完成后,受訓者應當熟練掌握設備操作手冊的內容并能熟練操作該設備。五、熟練培訓考核熟練培訓考核是指受訓者連續脫離管制崗位工作,恢復管制崗位工作前的培
訓考核。熟練培訓考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
) 連續脫離該崗位90天以下的,經基層培訓主管決定可免于崗位熟練培訓考核,但應當熟悉在此期間發布、修改的有關資料、程序和規則;
2
) 連續脫離崗位超過90天以上未滿180天的,應當在崗位培訓考核教員的監督下進行不少于40小時的在崗熟練培訓考核;
3
) 連續脫離崗位180天以上未滿一年的,應當在崗位培訓考核教員的監督下進行不少于60小時的熟練培訓;
4
) 連續脫離崗位一年以上的,應當在崗位教員的監督下進行不少于100小時的
熟練培訓及進行相關考核。六、復習培訓考核
1
) 復習培訓考核是使空中交通管制員熟練掌握應當具備的知識和技能,并能處理工作中很少遇到的設備故障和航空器突發的不正常情況所進行的培訓考核。
2
) 空中交通管制員每年至少應當進行一次復習培訓考核和考核,其中程序管制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40小時。
3
) 復習培訓考核包括正常、非正常情況下空中交通管制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考核。非正常情況下的空中交通管制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
) 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突發的非正常情況:
a) 航空器無線電失效;
b) 航空器座艙失壓;
c) 航空器被劫持;
d) 航空器發動機空中失效或失火;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航管中心運行手冊(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