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說明
航管中心對持有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的管理就是接收、存放、更新、學習、培訓考核及借閱,對過期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銷毀等過程。2、管理人員職責
(1)
負責航管中心持有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且必須按照要求及時接受、登記、更新、傳閱學習、存放和按規定銷毀。
(2)
對所收發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3)
不得壓放分散,如確系工作需要備查,應征的航管中心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存放,以防丟失。
(4)
始終保持航管中心持有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處于最新有效水平。每季度統一更新一次,有變化隨時更新。
(5)
防止漏辦和誤辦嚴禁出現丟失現象。3、接收管理
(1)
由管理人員統一接收,做好簽收登記。在《航管中心文件簽收處理登記表》做好登記。其他人員如收到應及時上報備案。
(2)
按下發日期及時編號建檔。
(3)
管理人員接收到后按照內容、時間順序等歸檔保管。
(4)
新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的接收,遵循自上而下逐級閱
批的原則執行,管理人員接收到后該上報的上報,該通知有關單位、人員的通知有關,做好文件登記,閱完后簽名表示已經閱讀,并分類存檔。4、持續更新
始終保持航管中心持有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處于最新有效,根據新的法律、法規修訂的有關運行程序、管制服務協議等管理手冊中相關內容。5、組織學習、培訓考核
(1)
接收到的新的法律、法規,空管行業規章、標準后,航管中心必須組織管制員集體學習。
(2)
學習結束后,學習者需填寫《文件學習記錄表》,在表上簽名,有疑問的同志當天找時間再次學或討論。
(3)
未參加航管中心集體學習者,由各崗位帶班組織在崗前會進行學習,并填寫《文件學習記錄表》。
(4)
對于航管中心組織集體學習及考試,管理人員須做好相關記錄,記入個人培訓檔案。
(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1、管理說明
(1)
空管技術資料是管制人員從事業務活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具有重要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應歸檔按期保存。
(2)空管技術資料應包括:
a)工作記錄:包括會議記錄、學習記錄、值班日志、運行動態表、進程單等;
b)特情處置情況的分析與報告。包括:特殊情況的處置預案、流程;特殊情況的實際處置情況報告;特殊情況的深入分析報告;可以借鑒的經驗與教訓等;
c)管制員技術檔案。記錄職工的重要技術信息:入手教育情況、執照情況、工作年限、工作質量、獎懲情況、培訓記錄考核等;
d)見習和放單培訓記錄。包括:見習資格、見習崗位、見習期限、見習情況總結與教員評價;放單工作質量、不足分析、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e)其他的業務技術資料。
2、管理人員職責負責航管中心各項技術資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且必須按照要求及時接收、造冊登記、定期或不定期學習、傳閱、存放和按規定銷毀。管理人員接收到后按照內容、時間順序等分類存檔保管;3、組織學習、培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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