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1.1情況不明階段:航空器及其機上人員的安全出現(xiàn)令人疑慮的情況。包括:
a)空中交通空中交通管制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同民用航空器沒有取得聯(lián)絡;
b)民用航空器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降落并且沒有其他信息。
13.
1.2告警階段:指航空器及其機上人員的安全出現(xiàn)令人擔憂的情況。包括:對情況不明階段的民用航空器仍然不能同其溝通聯(lián)絡;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損害,但是尚未達到迫降的程度;與已經允許降落的民用航空器失去通信聯(lián)絡,并且該民用航空器在預計降落時間
后五分鐘內沒有降落。
13.
1.3遇險階段:有理由相信航空器極其機上人員遇到緊急和嚴重危險,需要立即援救的情況,包括:根據油量計算,告警階段的民用航空器難以繼續(xù)飛行;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嚴重損害,達到迫降程度;民用航空器已經迫降或者墜毀。
13.
2搜尋和援救工作規(guī)定
空中交通管制員收到航空器緊急、遇險的情況報告或信號后,應當迅速判明航空器緊急程度、遇險性質,立即按照情況不明、告警、遇險三個階段的程序提供服務,并做好記錄。
13.
2.1情況不明階段
13.
2.1.1空中交通管制服務塔臺
a)當空中交通管制員收到航空器報告或信號時,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按規(guī)定的通報程序通報有關管制單位;
b)根據機組的最后位置報告和雷達顯示推測航空器的可能位置,確定可能需要搜尋的區(qū)域;
c)空中交通管制員應按照航空器失去通信聯(lián)絡的程序工作,設法與航空器溝通聯(lián)絡或傳遞必要的信息給航空器;
d)當空中交通管制員接到其他管制單位關于情況不明的航空器的相關信息時,值班空中交通管制員立即按照航空器失去通信聯(lián)絡的程序工作,設法與航空
器溝通聯(lián)絡或傳遞必要的信息給航空器;
e)通知開放一切可以利用的航空電臺、導航臺、定向臺和雷達等設施,力爭掌握該民用航空器的空中位置;
f)通知軍航利用軍用雷達和頻率搜尋和呼叫相關航空器。
13.
2.1.2空中交通服務報告室
接到其他管制單位通報的信息時,立即按照規(guī)定的通報程序通報現(xiàn)場指揮中心有關情況不明航空器的情況。
13.
3告警階段
13.
3.1空中交通管制服務塔臺
1
) 空中交通管制員收到航空器報告或信號時,通報協(xié)調崗位值班管制員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按規(guī)定的通報程序通報有關管制單位;
2
) 立即通知檢查各種有關通信、導航、雷達設備等電子設施,對情況不明的民用航空器繼續(xù)進行聯(lián)絡和搜尋;
3
) 空中交通管制員調配空中有關航空器避讓,通知緊急狀態(tài)的航空器改用備用頻道,或者通知其他航空器暫時減少通話或者改用備用頻道;
4
) 根據該民用航空器飛行能力受損情況和機長的意見,組織引導其在就近機場降落;
5
) 當處于緊急狀態(tài)的航空器尚無迫降危險時,值班空中交通管制員根據航空器的情況,及時提供有利于飛行安全的指示,協(xié)助航空器駕駛員處理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