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8-B212-01 修正案號:39-0149
一. 標題:檢查 /修理 PT6發動機燃氣發生器的裂紋
二. 適用范圍: 貝爾212直升機上裝用的PT6T-3發動機
三. 參考文件:
加拿大適航指令 CF-87-14R1
加拿大普·惠緊急服務通告 NO.5230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許多PT6發動機燃氣發生器殼體縱向焊接接縫處發現有裂紋,其中一例未探測出的裂紋導致了殼體破損及一系列損壞,為保證能及時發現并修理該處裂紋,對所有未安裝件號為3102444-01加強板的PT6T-3發動機應完成下述工作:
1.在燃氣發生器機匣累計使用1200小時之前,或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100個飛行小時之內,以后到者為準,按照加拿大普·惠緊急服務通告5230(1987.10.30頒發,或經批準的最新修改)第2A部分對所有燃氣發生器殼體縱向焊接縫進行檢查。
2.重復檢查間隔不得超過600飛行小時。
3.如果確定在該部位發現裂紋,則應立即按上述緊急服務通告2B部分進行修理,否則不得飛行,修理后的燃氣發生器即可中止本指令中要求的重復檢查,不需再做進一步的工作。
CAD1988-B212-01 /39-0149
五. 生效日期:1988年 1月 31日
六. 頒發日期:1988年2月1日
七. 聯系人: 陳南玲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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