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按1987年11月5日頒發波音服務通告747-49-2051(或經FAA批準的最新修改)要求,對APU燃油管的回油系統、回油泵、渦輪回油組件實施改裝。則停止進行重復性的檢查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88年 4月 20日
六. 頒發日期:1988年 4月 15日
CAD1988-B747-03 /39-0158
七. 聯系人: 王揚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8-Y012-01 修正案號:39-0159
一. 標題:檢查運十二飛機襟翼鏈條
二. 適用范圍: 所有運十二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運十二飛機維護手冊 27-50-00章
2.一二二廠技術單 YUT-J57-48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最近發現運十二飛機襟翼鏈條裂紋,危及飛行安全,為此各用戶按如下步驟對襟翼鏈條進行檢查:
1.打開滑軌整流罩,用煤油清洗干凈所有鏈條,并檢查以下項目:
(1)用10倍放大鏡逐節檢查鏈子有無裂紋、磨損痕跡、腐蝕等。如情況良好則涂上潤滑脂后繼續使用,如有缺陷則按第2條進行工作。
(2)逐節檢查鏈條內側板與外側板是否緊密貼合,其側向間隙不應大于0.7毫米。鏈條側板應平直、不允許翹曲。
(3)在收到位置檢查鏈條張力。如發現鏈條松弛,則按維護手冊 “Y125JW2”中27-50-00.501頁第3.3條規定調整張力。
(4)檢查鏈條與滑輪板后部螺栓頭之間的間隙應大于1毫米。
2.修理與更換。
(1)凡有裂紋的鏈條一律更換新件。
CAD1988-Y012-01 /39-0159
(2)有輕微磨損或銹蝕的,允許用綢布蘸油膏除去銹蝕后,涂上潤滑脂繼續使用。
(3)對于新鏈條除按1,(1),1,(2)條檢查外,還應檢查鏈條表面有無毛刺、劃傷,鏈條垂直懸掛時不應有側向彎曲。
(4)本指令1所要求的檢查工作。應列入該型飛機每100小時維修。
3.極限開關的調正。 參照維護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自本指令頒發之日起生效,并在接到本指令后第一次飛行前完成。
五. 生效日期:1988年 4月 18日
六. 頒發日期:1988年 4月 18日
七. 聯系人: 張珠江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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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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