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1995-F100-01R1 /39-1570
于確認已存在這種不安全狀況,并有可能發生于同型號的其它飛機,現在這個適航指令CAD95-F100-01R1保留了有關要求,并對完成期限進行修改以反映更為緊迫的完成周期。
(a)按照FOKKER服務通告F100-57-030(1994年12月17日頒發或1995年9月27日的R1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訂版)完成指令Part1部分,在本指令生效30天內,在加油時對各集油箱做一次壓力檢查;
(b)如果按采用的燃油流量速率測出的壓力超過“壓力限制類別1”,在FOKKER公司1995年9月27日頒發的服務F100-57-030R1表1規定的時間限制內,按照FOKKER服務通告F100-57-030(1994年12月17日頒發或1995年9月27日的R1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改版)完成指令Part2部分對在站位STA.1825、STA.2230和STA.2635的有關機翼上的集油箱肋做一次無損探傷檢查;
(c)任何飛機,如果在這個適航指令生效時已經達到或超過了1995.9.27頒發的F100-57-030R1表1規定的時間限制,在最近三個月或100飛行小時內,以后到為準,按以上(b)條內容進行NDT檢查;
(d)按以上(b)或(c)條同時完成對有關機翼上的集油箱肋的NDT檢查(壓力限制類別2至7),或在1997年1月1日前完成(壓力限制類別1)。根據本指令(a)條要求的壓力檢查結果,按照FOKKER服務通告F100-57-029(1994年12月17日頒發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訂版)通過拆除節流板來改裝在外機翼油箱區域的有關帽形桁條;
(e)如果按以上(b)或(c)要求做NDT檢查時,發現機翼上的集油箱肋有變形和/或裂紋,在下次飛行前請與FOKKER公司聯系,以獲得修理指導。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2月 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2月 28日
七. 聯系人: 徐春雷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F100-01修正案號:39-1571
一. 標題:檢查 /改裝水平安定面控制組件
二. 適用范圍: 所有F.28 Mk.01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荷蘭適航當局頒發的適航指令 1996-006(A);
2.FOKKER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 F100-27-069 (1996.1.1頒發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改版 )。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對一架使用中的F.28 Mk.0100飛機進行常規檢查時,發現MENASCO公司件號為23100-7的水平安定面控制組件(HSCU)中,將栓鉤(DOG-LINKS,P/N 23199)連接到活塞的兩個螺桿(P/N 23233-1)之一已斷裂。隨后的調查表明,這種故障原因為應力腐蝕。在對同個用戶機隊的其它飛機檢查時,也發現不止一個螺桿在頭下方已有裂紋。如果不及時予以糾正,可導致飛機操縱的部分失控。由于已確認這種不安全狀況,并有可能存在或發生于同型號的其它飛機。此適航指令要求對所有件號為23233-1的有關螺桿進行裂紋檢查。如有問題,用可用螺桿更換有裂紋的螺桿;安裝螺桿時減低扭力值以減低應力;采取相應措施防止腐蝕產生,并對水平安定面控制組件重新表識。
1.在這個適航指令生效后的三個月內,重新確定水平安定面控制
CAD1996-F100-01/39-1571
組件中栓鉤下方螺桿(件號P/N 23233-1)自鎖螺帽(件號P/N MS17825-10)的扭力值。具體實施按照1996年1月1日FOKKER公司服務通告F100-27-069第一部分的實施指南,也可按1996年1月8日的服務通告更改版SBF100-27-069/01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更改版,以及1995年11月10日MENASCO公司的SB2310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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