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SD36-05 修正案號:39-0122
一. 標題:檢查及更換 HC-B5MP-3C/M10876K系列螺旋槳槳葉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在中國注冊的肖特360飛機所裝用的螺旋槳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87-16-02
2.HARTZELL公司服務通告:NO.136D(1986年 5月 23日頒發)
3.HARTZELL公司服務通告:NO.154(1987年 7月 24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1.為防止螺旋槳槳葉靠近槳轂處斷裂,使槳葉飛離發動機,從而導致發動機與飛機相分離的嚴重故障,在更換為新設計的M10876ASK槳葉之前,須按以下間隔時限,根據服務通告136D的內容,拆下螺旋槳分解槳葉,用熒光或著色滲透法,檢查槳葉根部有無裂紋、刮痕、加工刀痕、腐蝕等等,必要時要進行修理。
(1)對使用不超過3000小時的螺旋槳,應在3000小時之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內(以后到為準)進行檢查。以后重復檢查間隔不應超過300次起落。
(2)對使用超過3000小時和按服務通告136D檢查后已使用超過300次起落的螺旋槳,應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內進行檢查。以后重復檢查間隔不應超過300次起落。
CAD1987-SD36-05 /39-0122
(3)對使用超過3000小時和按服務通告136D檢查后使用不足或等于300次起落的螺旋槳,應在上一次檢查后到300次起落或本指令生效后250次起落之前(以后到為準)進行檢查。此后重復檢查間隔不應超過300次起落。
2.在1988年3月31日之前,須將肖特360飛機目前裝用的M10876K槳葉,更換為HARTZELL公司設計的M10876ASK槳葉,或經民航局適航司批準的其它槳葉。
五. 生效日期:1987年 9月 10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9月5日
七. 聯系人: 王春林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K200-02 修正案號:39-0123
一. 標題:檢查 BEECH200型飛機(空中國王)機翼中段油箱上部蒙皮壁板
二. 適用范圍:
本適航指令適用于所有在中國注冊登記的BEECH200(空中國王)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美國聯邦航空局適航指令 AD87-17-05號,修正案 39-5708
2.BEECH飛機制造公司服務通告 2040號修改 1(1987年 3月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確保機翼油箱上部蒙皮壁板的結構完整性,必須完成下述要求: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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