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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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 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臺幣金額入帳。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 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
整, 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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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 例如權益商品),依公
平價值衡量者, 按該日即期匯率調整,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屬公平價
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屬公平
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 列為當年度損益。以成本衡量者, 則按
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本公司采權益法評價之外幣長期股權投資系以投資日之匯率折合
新臺幣入帳, 認列投資損益時, 則以當年度加權平均匯率折合新臺幣
入帳, 該項外幣長期股權投資于資產負債表日再以即期匯率予以調
整, 其調整金額列為換算調整數, 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本公司以美金購買飛機并有舉借美金負債, 且收入及支出貨幣主
要為美金者,依前證期會(88)臺財證 第01665 號函之釋示將航運機隊
及相關負債視為「國外營運機構」, 并就該等「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
及負債科目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換算, 兩者換算所產生之差
額, 列入換算調整數, 并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避險會計
本公司從事部分衍生性商品交易, 系為管理利率、匯率及油價等
之資產負債管理活動。本公司所從事之避險交易,系屬現金流量避險。
在開始從事避險交易時, 本公司備有正式書面文件, 載明避險工具及
被避險項目之避險關系、風險管理目標、避險策略及評估避險有效性
之方法。
符合適用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時, 以互抵方式認列避險工具及被
避險項目之公平價值變動所產生之損益影響數, 屬現金流量避險者,
其避險工具損益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并于被避險之預期交易影
響凈損益時, 轉列為當年度損益; 若被避險之預期交易將認列資產或
負債,系于所認列資產或負債影響損益之期間內,轉列為當年度損益;
若預期交易之避險將導致認列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 則作為該資
產或該負債之原始成本或賬面價值之調整。但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之凈損失預期無法回收之金額, 立即轉列當年度損失。
若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執行或不再符合避險關系之條
件時, 原避險有效而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之避險工具累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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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損失, 于預期交易發生前, 仍應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并于預
期交易發生時轉列為當年度損益。
科目重分類
民國九十五年度財務報表若干科目經予重分類, 俾配合民國九十
六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首次適用新發布及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影響數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
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 以及各號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
首次適用前述新公報及相關公報修訂條文時, 本公司將金融資
產及金融負債( 含衍生性商品) 予以適當分類, 原始帳列金額之調
整, 屬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 列
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屬備供出售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
量, 或現金流量避險關系中之衍生性商品者, 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
此外, 原采成本法評價之外幣權益商品投資被分類為以成本衡
量者, 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重新衡量, 并將原已認列為股東權益減
項之累積換算調整數與金融資產互轉。
首次適用上述公報之影響數匯總如下: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
累積影響數(稅后)
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稅后)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580,076,449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9,069,379 )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 63,425,979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3,572,088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流動( 75,645,980 ) -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 ( 786,363,368 )
$ 504,430,469 ( $ 758,43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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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制」、第五號「采
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二十五號「企業合并-
購買法之會計處理」。前述公報之修訂,主要包括商譽不再攤銷,以
及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成本與股權凈值間之差額, 應予以分析處
理, 屬商譽者, 續后進行減損測試而不得攤銷該商譽等。采用新修
訂條文對民國九十五年度稅前純益增加11,149 仟元。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三十八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會計處理準
則」。前述公報之訂定,主系規范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待出售處分群
組之會計處理, 并規范停業單位之表達與揭露。采用此新修訂之公
報對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之損益并無影響。
新發布但尚未開始適用之會計準則或解釋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于民國九十六年三月發
布( 96) 基秘字第052 號函,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 而
非盈余之分配。該解釋函對于會計年度開始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
一日( 含) 以后之財務報表適用。
現金及約當現金
九十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庫存現金$ 100,618,043 $ 49,501,120
周轉金76,811,416 114,464,037
支票及活期存款4,689,260,731 2,663,380,924
定期存款1,221,298,701 2,052,117,264
附賣回票券- 365,146,580
$ 6,087,988,891 $ 5,244,60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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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本公司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商品相關信息如下: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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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