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效日期:1986年7月20日
六. 頒發日期:1986年7月11日
七. 聯系人: 毛祖興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6-IL18-01修正案號:39-0025
一. 標題:伊爾十八飛機主起落架收放作動筒軸頸和上關節的檢查
二. 適用范圍: 所有伊爾十八型飛機。 涉及的部件:
1.主起落架收放作動筒軸頸,其件號為:A-4110-17 A-4110-35
2.主起落架減震柱上關節,其件號為:A-4111-43(兩處)
三. 參考文件:
1.制造廠
1037-ДK通告
2.制造廠
1160-Э通告
3.伊爾十八飛機檢查單圖冊
4.機務通告 IL18-3200-000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據制造廠通知,在今年五月,國外某航空公司的一架伊爾十八飛機,主起落架收放作動筒軸頸(A-4110-17)斷裂,為此要求所有伊爾十八飛機進行如下檢查:
1.按照1037
ДK通告要求,對軸頸A-4110-17和A-4110-35進行磁力檢查。上述軸頸的總使用壽命均為11000±50次起落,其使用和檢查按機務通告。
CAD1986-IL18-01/39-0025
2.按照"伊爾十八飛機檢查單圖冊"NO:Ⅲ/1(修改頁)的要求,對減震柱上關節A4111-43(兩處)進行檢查。
3.當發現裂紋時,應予換新件(軸頸)或修理(減震柱上關節)。
4.在檢查結束后,將結果報局適航司。
注:另附檢查單的NO:Ⅲ/1修改頁,請更換原頁。
五. 生效日期:1986年7月30日
六. 頒發日期:1986年7月30日
七. 聯系人: 常士基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6-A310-02修正案號:39-0027
一. 標題:前起落架支柱連接銷的改裝
二. 適用范圍:
1.
飛機:A310系列(沒有做過NO.6020改裝的)飛機
2.
件號:A322·10001·002·01
三. 參考文件:
1.法國
VERITAS適航指令 86-72-73(B)
2.空中客車工業公司服務通告 NO.A310-32-2023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