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服務信件第三段,步驟C:不必拆卸圍板繩帶。
B.服務信件第三段,步驟P(3):必須按照AIR,CRUISERS的安裝指南P-11751,將圍板包裹繩鋼索裝在前后兩個滑輪上。
C.服務信件第三段,步驟Q(18):此步驟可取消。
CAD1987-B747-04/39-0083
(2)對于裝有BFGOODRICH滑梯/救生筏(按照STC,SA574GL或SA575GL的要求進行安裝)的飛機,用BFGOODRICH服務通告25-063中的救生工具指南代替波音服務信件中第三段的步驟C和步驟Q(18)。
(3)下列步驟不作為本適航指令的內容,可不執行:
段落 步驟
3 Q(4)
4 W(3)
5 X(3)
6 AJ
6 AU(3)
6 AU(20)
6 AU(23)
凡經檢查不符合規定的緊急救生系統,必須按照波音服務信件中所列的修正程序或AIR,CRUISERS的安裝指南進行調整,否則不許飛行。
2.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的8個月之內,應將上述第一條檢查內容列入經FAA批準的維護檢查大綱內,重復檢查間隔不得超過30個月。
五. 生效日期:1987年4月9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4月6日
七. 聯系人: 陳南玲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MD82-03修正案號:39-0084
一. 標題:對 MD-82飛機滅火瓶爆炸帽進行檢查
二. 適用范圍: 上海、沈陽管理局MD-82飛機
三. 參考文件: DC-9緊急服務通告 A26-19更改 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一個DC-10用戶反映在進行機上滅火瓶爆炸帽最初通路試驗時發現電插座銷釘絞連在一起并折斷。調查表明,爆炸帽定位銷高度不夠,在插頭螺帽轉動時,使得底座上電插頭轉動。DOUGLAS和WALTER, KIDDE公司進一步調查發現,大量不符合規定的爆炸帽已裝在飛機上。這些爆炸帽不能達到設計性能。為此,DOUGLAS發出緊急服務通告A26-19第3次更改。由于通告涉及我國B2101, B2102, B2103, B2104和B2105飛機,因此對上海、沈陽管理局提出如下要求:
1.目視檢查發動機和輔助動力裝置滅火瓶爆炸帽電插座銷釘有否彎曲和絞連情況。如有,更換之。
2.檢查發動機和輔助動力裝置爆炸帽電插頭定位銷高度,如高度不夠,更換此爆炸帽。
3.對現庫存備件(件號為:876296和873571的)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同上述1和2。
CAD1987-MD82-03/39-0084
4.按DOUGLAS緊急服務通告A26-19第三次更改要求,對不符合標準的爆炸帽完成改裝。
5.此項工作應在最近一次定期維護時完成,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
五. 生效日期:1987年4月8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4月8日
七. 聯系人: 徐超群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36)